如何界定“骗补”存争议
虽然此次四川长虹被要求退还补贴的原因并没有官方说明,但是四川长虹显然已经陷入了“骗补”的舆论漩涡。
不过四川长虹对于“骗补”之说给予了明确否认。
长虹方面表示,一方面,外界关于其长虹产品能效不合格的说法是错误的,并进一步表示公司的补贴完全按照节能惠民政策实施,其生产的高效节能平板电视产品也符合推广目录要求。
另一方面,长虹方面认为公司申报数量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核查数量存在偏差的可能性也不大。长虹方面表示公司都是按销售数量向销售企业垫付财政补贴款,整个过程中,销售发票、顾客确认函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齐全,且符合操作规范。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29日,长虹首次发布公告称被要求退补时,就已经对返还补贴明确表达了异议,并拟提请政府重新核查。
而同样被要求退补的创维和TCL,对于政府收回补贴的做法,也存有异议。TCL更是态度强硬,表示公司暂不会退还相关款项,也暂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正与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并积极催收应收款项。
那么,面对外界大量关于企业申报数据与政府核算数据相矛盾的质疑,这些企业为何如此有底气地说“不”呢?
一位业内知情人透露,这些企业不认账,或与政府的核算制度存在缺陷有关。在这次被通知退款的过程中,企业只是被告知审核不合格,至于为何不合格则没有说明,核算用了什么方法,如何进行也不晓知。
据了解,政府部门的审核,其获取的数据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从财政部门获得的原节能惠民工程信息登记系统的数据;另一个则是委托会计事务所审查账目和委托电话调查、入户调查得来的统计结果。
该知情人表示,客观来说,无论财政部门的登记数据,还是第三方统计结果,都有可能存在误差或以偏概全,审查的结果也可能并不准确,站不住脚。这或许正是让那些被要求退还补贴的企业不服的地方。
对这种审核制度表示质疑的,还有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中国电子视像协会1月5日在针对企业“骗补”之说的澄清中提到:首先,所有的补贴款都是由生产企业先垫付给经销商和消费者的,而且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企业为此配备了大量的人力和物资,承担了巨大的推广费用及垫付资金产生的利息。第二,节能惠民不仅涉及到生产企业、还涉及大量经销商和四五千万名的消费者等环节,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针对所有环节和如此巨大的消费群体,进行抽样核查的数据不可能没有误差,误差在核查各环节都可能产生,由于存在误差就说企业骗补是不成立的。同时,也不应把各环节出现的偏差和问题都由生产企业承担。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截至目前,该事件虽然议论未平,但并无进一步进展。而如果政府同意重新审核,则需要至少等待两三个月才能出新结果,并将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精力。
因此,有分析称,事件的最终结果,很可能是长虹等被要求退补的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重新协商,在退补金额上作出调整,双方或许将各让一步。
法治周末实习记者 杨店 共2页 上一页 [1] [2] 钻了政策空子?长虹对“骗补4.4亿”说法不服 四川长虹退补4.4亿遭上交所问询 回应:原因不明 长虹四面楚歌 举报丑闻后又退节能补贴款 长虹被要求退还补贴4.4亿 政府扶持产业方式再引争议 四川长虹与申万宏源拟设百亿并购基金 搜索更多: 长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