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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一审被判停用怕上火广告语 赔偿王老吉500万

  12月3日消息,新浪财经今日获悉,针对王老吉诉加多宝“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侵权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定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等相关广告语,并赔偿王老吉500万元。

  据了解,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定,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并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老吉经济损失500万元。

  法院认为,涉案广告语的直接受益人是“王老吉”品牌的所有人,该广告语树立或传递的预防上火的产品形象同时也是“王老吉”品牌形象的组成部分。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公司对属于该商标形象的组成部分的广告语享有合法利益;

  加多宝使用该广告语会使得消费者认为生产“加多宝”产品的企业与生产“王老吉”的企业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等关系,不当增加了“加多宝”产品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

  该案于2014年3月开庭,广药及王老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加多宝涉案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停用广告语并赔偿经济损失。加多宝方面则辩述称,加多宝是“怕上火喝XXX”广告语著作权的创造者,享有该广告语的所有权,加多宝公司为该广告语的投入主体,累计投入超过38亿元。

  接近王老吉的人士今日表示,预计加多宝会就此判决提起上诉。目前,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大部分案件均在二审或上诉阶段。王老吉近期有望获得已经终审判决的“七连冠”案件中加多宝的赔偿款。

  此前,加多宝也曾在重庆起诉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为侵权。重庆一中院于2013年12月16日判决驳回加多宝全部诉请。法院认定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对“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享有合法利益。该案目前尚在二审阶段。(新浪财经 王茜 发自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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