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已就申请进行建议A股发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招股说明书。根据中国有关的法律要求,招股说明书已经上载于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进行预先披露。
万达商业表示,招股说明书不会及不拟构成本公司在香港发售证券的要约。该招股说明书并无及不会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注册。
万达商业同时强调,公司并不保证A股发行将会进行。H股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或考虑买卖公司H股或其他证券时不应依赖于中国刊发或来自中国的资料,并于买卖H股时务请审慎行事。
查阅招股书得知,万达商业计划发行A股不超过2.5亿股,拟募资金或许会达到120亿元,这些发行新股资金将投入万达商业位于南京、济南、合肥、成都、徐州共计5个城市的万达广场项目。
如果万达商业能够顺利完成在A股市场最多2.5亿股新股发行,届时万达商业的总股本会达到约48亿股,其中H股6.5亿股,股本比例13.66%,A股限售股38.7亿股,占比81.11%,而公开发行的A股流通股2.5亿股,股本比例只有5.23%。(观点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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