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5年8月21日以证监许可[2015]1976号文批准公司建议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境内公司债券申请。
公告显示,此次境内公司债券将分阶段发行,万达商业计划首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债券,为期5年,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有权回售债券。
第一期境内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万达商业就本期债券兑付作出全额收购承诺。
万达商业称,拟动用发行债券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万达商业董事会认为,此次发债丰富了万达商业的融资工具,将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对公司经营具有正向影响。
根据资料,8月18日,万达商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万达商业回归A股方案,拟发行2.5亿股。 (观点地产网 见习编辑 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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