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与加多宝两大凉茶企业之间的一系列纠纷案迎来首个终审判决。而双方多个案件在一审判决之后,也陆续进入二审环节,凉茶巨头的系列官司正进入“终审时间”。
7月27日下午,广州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召开媒体沟通会,宣布日前已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就有关王老吉诉加多宝“七连冠”等广告语虚假宣传案驳回加多宝方面上诉,终审维持原判,判决加多宝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
当日,广药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白云山也发布公告,披露了有关王老吉系列官司的最新进展。而对于终审判决结果,加多宝中国饮料公司方面则公开表示不服,并称将会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再审。
据悉,包括“改名”案、“怕上火”案、“红罐装潢”案等,王老吉与加多宝有多个官司正在审理中,王老吉共向加多宝索赔近50亿元。
两大巨头官司已打三年
据了解,2014年6月,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共同将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广东加多宝公司告上法庭。
王老吉方面诉称,自2014年3月24日开始,两被告陆续在其官方网站和多家媒体及北京各大超市等,宣传“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而两被告于2012年5月后才推出加多宝凉茶,之前生产的均为王老吉凉茶。
2014年12月,王老吉诉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6句广告宣传语案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定加多宝构成虚假宣传,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广告语,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此后,加多宝方面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在该案件一审中,北京三中院认为,“加多宝”品牌自2012年才开始被独立投入使用,其品牌历史尚未有7年之久,2008年至2012年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的中国罐装饮料市场销售额第一名颁给的是“王老吉凉茶”,加多宝进行上述宣传故意混淆和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加多宝凉茶就是王老吉凉茶,构成了虚假宣传。
7月23日的终审判决中,北京高院最终判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驳回加多宝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也是王老吉和加多宝一系列纠纷案件中第一个终审判决。王老吉与加多宝官司打了三年,目前系列案件已经陆续进入终审判决时间。除了广告语系列案件进入二审之外,红罐装潢案二审也已在今年6月开庭。 共2页 [1] [2] 下一页 加多宝终审败诉广告语案 加多宝涉嫌侮辱烈士遭立案 凉茶大战:王老吉索赔46亿 加多宝或白干两年 广药追击加多宝:将起诉多家公司并索赔15亿元 王老吉等试水其他品类 饮品现多元“井喷”潮 搜索更多: 加多宝 王老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