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家族企业是职务侵占、抽逃出资的高发区
CVC对张兰的控告由香港法院受理,笔者认为其可能采取的控告理由类似于中国法律上的职务侵占或抽逃出资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许多人对此有一种误解,认为职务侵占罪往往是外人侵占企业财产,家族企业就是自己的,自己人根本谈不上侵占一说。
须知,家族企业一旦成为独立法人,其公司资产就独立于企业家的个人资产,企业家可以持有股份,但公司资产在法律上属于公司所有,并不是企业家的个人财产。有的家族企业把企业当作自己家里的钱袋子、提款机,创业时家庭资产的投入不去计算,企业盈利后从企业拿钱也没有任何手续。这种做法危害极大:其一可能导致企业与个人之间承担无限责任;其二不能正确计算家庭财产投入所形成的权益,更有甚者,一旦创业者引入投资者,任何股东均可以代表企业作为受害人,以高管涉嫌职务侵占罪进行报案。
而抽逃出资罪则被司法机关更为普遍地运用为打击民营企业家的原罪之一,不能不谨慎从事。
俏江南的每个门店都花费巨额资金进行装修,有的动辄上亿元,家族式管理中的粗放、不计较的做法,很容易陷入以上两种指控之中。
解读:失人是家族企业的传承硬伤
性格决定命运,张兰的强势让她一路披荆斩棘克服困难,但这份独断也让她手下无人。用张兰自己的话说,做每一件事都不听别人主意,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一个人能跑得很快,一群人才能跑得更远。一路上陪在张兰身边的,似乎没有别人,只有那个极具明星话题效应的儿子汪小菲。张兰也曾作了许多引入外部人才的努力,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家族企业打江山靠自己人、坐江山靠自己人、传江山还得靠自己人的情况并不少见。以国美电器为例,在黄光裕被羁押初期,他曾经将国美董事会主席的职位交给陈晓,谁知陈晓竟联合贝恩资本要反手做掉黄光裕的太上皇位置,仓促之下黄光裕只好任命自己的妻子和律师应战,虽然最后扛住了陈晓的致命一击,但妻子已经身心疲惫,而律师毕竟不是经营人才,最后国美电器还是交给黄光裕的妹妹主持,黄光裕还得在狱中遥控国美的运作。
因此,笔者认为应当重视三个问题:
首先,家族企业在管理人才缺乏、市场前景可持续性差的情况下,本身并不具有传承性,企业家应当积极准备传承应急预案并适时退出,将企业传承转变为财富传承。
其次,商者无域。企业家应当关注的是二代的教育培养,而不是一味地强调接班,例如王永庆的后人不一定要继续经营台塑企业,但可以继续运营家族财富,王雪红不做父亲这一行照样能成为首富。
最后,在富二代没有历练并证明自己能力的情况下,贸然将企业交给富二代管理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一般情况下不建议采取这一做法。婚姻中的女性要懂得理财,并不仅仅指学习如何让财富增长,更重要的是在丈夫或长辈忙于征战商海的时候,要有隔离债务等法律风险的意识,不单单为了自己,更为了下一代的成长保障和未来的长久幸福。
作者系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共2页 上一页 [1] [2] 揭秘:霸气张兰与她的俏江南是如何一步步陷入危机 俏江南为何节节败北?系中式高端连锁餐饮模式悖论 霸气张兰与俏江南如何一步步陷入危机? “俏江南 俏江难” 张兰私人账户被CVC申请冻结 俏江南、浙江广厦等民企穷于经营保护伞 忽略效率和质量 搜索更多: 俏江南 张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