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利用在沃尔玛超市做收银员的工作便利,窥探顾客的密码,并将银行卡进行复制,从而触发了一起起的盗刷案。在《市场导报》维权中心的关注之下,该事件又有新进展。向本报投诉的一位汤女士,日前被民生银行免除了还款责任。
家住绍兴市柯桥区的汤女士在当地开有一家玉器店。由于离沃尔玛超市很近,汤女士因此时常去购物。2014年9月17日晚,她突然收到民生银行发来的一条短信,告诉她银行卡发生了境外刷卡取现的行为,涉及共有四笔。第一笔为9000元新台币,后三笔均为1万元,合计为3.9万元新台币。
“当时我就在柯桥区,信用卡也在自己的身上,这不是我本人的操作!”汤女士告诉导报记者,在意识到出事后,她及时去了派出所报案。
第二天,在赶到民生银行绍兴分行后,汤女士被告知,自己的银行卡遭盗刷的地点为台湾,取现商户为“新韩泰ATM机”。在该行信用卡中心,她还按要求做了一份《非本人交易声明》。但此后,银行方面就没有了进一步的说法。
“自从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现在就如同惊弓之鸟,收到任何一条短信都会吓一跳!”汤女士说,找银行未果外,她还多次找沃尔玛超市交涉,但对方一直消极应对。
导报记者此后从绍兴市柯桥区公安机关获悉,这是沃尔玛超市的一位收银员惹的祸,众多在该店消费的顾客受到波及。自2014年8月下旬以来,当地柯桥、柯岩、华舍等地派出所接连收到数十起银行卡被盗刷的报案,损失金额少则几百元,多则数万元。
据警方查明,该收银员系用假名入职,当年7月份离职,后被抓捕归案。在他的租房内,搜出了用于窃取银行卡信息的采集器和大量复制的银行卡,他的床下则藏匿着10多万的现金以及两张存有20余万元的银行卡。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至柯桥检察院审查。
事件发生后,民生银行一直坚持认为,客户使用的是凭密交易的卡片,由此发生损失,客户要承担责任的。鉴于是被盗刷的,欠款要等到刑事案件结案后,再进行后续的处理。
对于上述说法,柯桥当地的一位潘律师不予认可。他认为,银行以“先刑后民”的原则为由,要等待刑事案件了结后,再启动民事赔偿程序,这样的说法值得商榷。
“如果消费者卡不离身,人也未到过案发地,则银行对盗刷后果是有责任的。”律师指出,银行与客户之间系合同关系,银行对于非客户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损失应予以先行垫付。
在当事人的再三交涉之下,民生银行绍兴支行的相关人员日前告诉导报记者,根据总部近期给出的处理意见,该行决定对汤女士被盗刷的折合8000多元的人民币及此后产生的息费予以免除,即汤女士不再需要归还这笔款项了。接下去,民生银行则将继续跟进这起盗刷案,等刑事案件结束了,该行将向犯罪分子追索被盗刷的资金。来源:市场导报 记者 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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