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80后成立的商贸公司,不到两年时间,就向知名购物网站销售了八九万双假耐克鞋,销售金额超过3000万元,被查时,仓库里还堆着1万多双假耐克鞋。这些假货骗过了购物网站,却没有骗过真耐克。因为耐克公司的打假,该公司的售假行为败露。
近日,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单位,该公司的三名负责人骆某、白某和丁某作为被告人,在思明区法院受审。
这样合伙
80后合开公司,售假超过3000万元
2011年9月,骆某等3人共同成立了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办公地点设在湖里枋湖北二路,并在上湖社租下仓库,主要业务就是向购物网站提供耐克品牌运动鞋。
这三人均为80后,骆某1989年出生,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销售;白某,1983年出生,公司财务主管;丁某,1981年出生,公司采购主管。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间,该公司作为中间商,明知购进的是假耐克鞋却冒充正品销售给购物网站,销售金额共约3055万元,其仓库里还存有13472双运动鞋,货值约为995万元。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耐克(中国)体育有限公司鉴定,上述运动鞋均系假冒注册商标。
一审认为,丸酷斯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骆某等三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是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尚未销售部分被认定为犯罪未遂。鉴于三人在案发后如实供述,因此对三人从轻处罚,判决如下:丸酷斯公司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罚金1000万元;骆某等三人也因同样的罪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并分别处罚金200万元。
目前该案件仍在上诉期。
这样售假
3折左右进货,加价二三十元卖出
2012年1月,公司采购主管丁某结识了一名上海供应商,名叫陈某超。起初,陈某超承诺货都是真的,还拿出一份不知真假的授权委托书,按照市价的45%-50%供货给丸酷斯。不过,由于客户一直压低价格,骆某等人要求陈某超降价。
陈某超“委婉”地提出一套方案:“如果只是看图片,没人能看出问题,不过如果是耐克公司拿去将产品解剖,会发现问题。”陈某超言下之意是,价格要低的话,只能是假货,不过这种假货足以乱真。
骆某等三人心领神会,一合计,决定试一试。于是,进货的价格降至专柜价格的28%-32%,基本在200元左右,丸酷斯再加价20-30元出售。
事后,骆某向警方坦承,虽然陈某超没有明说货是假的,但不能提供这些产品的有效凭证,价格又很低,而且是卖完之后再付款,根本不可能是正品。 共2页 [1] [2] 下一页 阿迪达斯修正失误战略 跟进耐克开启“瘦身”之旅 阿迪达斯剥离乐步 与耐克比赛断臂 运动巨头耐克再次涉足时尚界:推NikeLabxJFS系列 阿迪达斯剥离乐步 与耐克比赛“断臂” 阿迪达斯剥离乐步品牌 或有助于缩小与耐克的距离 搜索更多: 耐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