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的情况已经不能再糟糕了。
继房源被锁、人事震荡、债务违约之后,目前向法院申请对佳兆业的若干资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的金融机构数量已经上升到19家。简单来说,就是查封佳兆业的相关资产。
更为严峻的是,这已经波及到佳兆业深圳以外的项目,包括上海、珠海、大连、惠州、苏州、杭州等地的多家子公司在上述金融机构申请查封资产的名单之列。
而佳兆业在上海的子公司——上海新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湾”)一旦被查封,可能会对佳兆业造成更大的影响。此前,上海新湾准备将旗下一项目以1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万科。
6家外地公司受牵连
截至目前,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佳兆业资产的金融机构已达到19家。
昨日,继中信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之后,招商银行深圳金中环支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爱建信托也相继申请查封佳兆业资产。
如果只是涉及深圳的项目,对佳兆业的影响不至于太大。因为在此之前,佳兆业在深圳的所有预售项目、已落成项目、持有物业、发展中项目及用于未来发展的项目等均已被“锁定”或“限制”,其在深圳的多家公司也被限制股权转让或抵押。
然而,目前已有金融机构申请查封其位于上海、大连、苏州、杭州、珠海、惠州等多个外地公司项目。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深圳中院官网查询发现,佳兆业位于上海、珠海、大连、惠州、苏州五地的项目,已分别被华润深国投、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平安信托、交通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涉及的公司分别为上海新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展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华普置业有限公司、惠州灿荣房产有限公司、苏州市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四家公司旗下项目分别为上海青湾兆业项目、珠海佳兆业中心、大连佳兆业中心、惠州江北18号小区1805地段、苏州佳兆业广场,均为在建项目。
而爱建信托母公司爱建股份也在昨日公告中称,近日接获爱建信托报告,曾于2014年3月发行“爱建-佳兆业杭州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于面临重大不利情形,可能对该信托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爱建信托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杭溪隆业,请求判令杭溪隆业支付6.5115亿元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同时将上述抵押土地优先用于清偿上述信托计划。目前,上海一中院已经裁定查封、冻结杭溪隆业银行存款6.5115亿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业内人士表示,地方公司一般会引入投资方或发行信托来融资,此番金融机构申请查封这些地方公司的财产,应该也是出于对佳兆业能否偿债的担忧。
除了爱建信托,上述案件的申请时间均集中在1月6日、1月8日和1月9日,案件状态显示为“审理”。
按照法律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属于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在法院接受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驳回裁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执行。
一位熟知公司法的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案件显示为“审理”,法院一般会下达正式受理通知书,并在此后的48小时内进行裁定。但由于佳兆业案情复杂,可能作出裁定的时间会不同,需要以法院的说法为准。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1月12日下午尝试联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上述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法官黄玮娜,其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不过,本报记者昨日联系到大连华普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大连佳兆业中心,该项目置业顾问说:“目前大连佳兆业中心正常经营,在资金上是与总公司分开的,不会受太大影响。至于金融机构申请对大连公司查封资产一事,目前没收到任何通知。不过,总公司出事让大连佳兆业中心在舆论、销售方面受到一定压力。”
记者了解到,大连佳兆业中心目前已经封顶,正在做内部完善,计划交房时间为今年9月30日。
对于能否按期交房的担忧,上述置业顾问解释:“一切都按购房合同来,即便最后不能按期交房,也可按合同进行赔偿。”
上海项目转让存变数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机构此番举动可能会搅乱佳兆业原本的自救举措,包括此前转让上海项目一事,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2014年12月31日,佳兆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新湾与上海万科订立协议,上海万科将接手佳兆业上海青湾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青湾兆业”)100%股权及股东贷款,总代价为12亿元。
于公告日期,上海万科应付的股东贷款为11.88亿元,而上海青湾兆业的100%股权只需1170.13万元。完成出售事项后,上海青湾兆业将不再为佳兆业附属公司。
不过,协议规定,这次交易的先决条件是出售事项的完成须待买方在签订该协议后两天内完成对上海青湾兆业及土地进行的尽职审查,及买方信纳尽职审查结果后,方可作实。
待上述先决条件达成后,上海万科需在两个营业日内发出12亿元的银行保证函,对该协议项下上海万科的付款责任作出担保。转让应在上述条件达成后的第五个营业日或之前完成。按此计算,这项交易最迟需要在1月9日完成。
倘若佳兆业未能根据该协议将上海青湾兆业的100%股权及该土地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上海万科,且有关违约事项持续超过15天;或上海万科未能根据协议取得上海青湾兆业的实质控制及独立管理权,而有关违约事项持续超过15天,上海万科有权终止该协议。
屋漏偏逢连夜雨。此次受波及的外地公司中就包括上海新湾。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在1月8日向深圳中院申请对苏州市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新湾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虽然目前没有迹象显示上海新湾已经被查封,但这一事件势必会对其与上海万科之间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一旦法院在交易之前对其进行查封,此项交易也将随之“泡汤”。
对于目前是否完成交易,上海万科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未得到有关消息。”
佳兆业方面也向记者回应称:“交易是否能达成属于公司重大事项,一切以公告为准。”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有金融机构继续对佳兆业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这将使得佳兆业“欲断臂求生而不能”,只能等待“白武士”施救。
坊间目前传言,正有一家央企与佳兆业进谈判有关收购事宜。此消息并未得到佳兆业方面的证实。(来自: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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