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早忙到晚,但李香发依然干劲十足,一会儿用喇叭热情促销,一会儿抡起菜刀帮顾客切肉。李香发的工作热情源自永辉超市推行的“合伙制”,表面上李香发是福州永辉超市的一名普通员工,但他却是“永辉”7万多“店员老板”中的一员。实行“合伙制”以来,他每月都能多拿一两千元分红,多的时候两三千元,相当于在原来的基础上翻一番。
2013年,永辉超市首次引入了“合伙制”,让每名店员不必出资就能成为“老板”,并根据业绩增长情况(超额利润的30%~50%)参与分红。
永辉超市执行副总裁柴敏刚说,“零售行业经常面临用工难,这和员工的低收入息息相关,一线员工要是自己都不高兴,他怎么能对顾客好呢?所以,我们就开始和员工沟通,在品类、柜台、部门达到基础设定的毛利额或利润额后,由企业和员工进行收益分成。这样一来,我们就实现了‘开源节流’。”
“实行这一制度之后,我们发现自己的收入和部门、柜台等的收入是挂钩的,只有提供更出色的服务,才能得到更多的回报,因此这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在收入方面的‘开源’。”李香发说。
另外,鉴于不少员工和企业的协定是利润或毛利分成,那么员工还会注意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浪费。李香发告诉记者,“以果蔬为例,我们至少在码放时就会轻拿轻放,并注意保鲜,这样一来节省的成本就是所谓的‘节流’。”
柴敏刚对记者说,“合伙制”在永辉超市更是因“店”制宜,在一家店铺中,既可以部门为单位,又可以柜台、品类、科目为单位,超市总部每个月都对这些“项目组”进行跟进,每个季度进行分析和目标调整,以达到更高效的成果。
同时,在“合伙制”下,企业还进一步放权。对于部门、柜台、品类等的人员招聘、解雇都是由员工组的所有成员决定的。“因为所有的收益是大家共享的,这就避免了有人无事可干,也有人累得要死的情况。”柴敏刚说。
据记者了解,“合伙制”对福州永辉超市业绩的提升作用显而易见。一度停滞不前的永辉群众路店,单月销售额增长10%以上;同期实行“合伙制”的黎明店,单月业绩增长就达14%,毛利超额30%。合伙制还解决了一系列经营管理方面的瓶颈。如今,“永辉”的离职率约从8%降至4%,商品损耗率约从6%降至4%,上货率、更新率大为增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均有提升。 (工人日报 记者 吴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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