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懂点规矩,不拿钱来就办不了事。”一名商户想要租铺位,结果却被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成府路店招商部门主管陈明如此告知。今日下午,陈明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陈明担任易初莲花成府路店招商部门主管,负责筛选租户、租金商讨、管理商户等,他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商户王某、邬某等人共计18000元及魅族牌手机一部。案发后,陈明家属代其退还19700元。
公诉机关认为,他的行为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庭上,陈明对指控没有异议。目前,庭审还在继续。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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