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孙宏斌和宋卫平的绿城争夺战告一段落。12月19日,融创中国(01918.HK)和绿城中国(03900.HK)双双发布公告,宣布收购事宜终止。
终止协议落定,双方签署了详细的还款细则,宋卫平方面将分三个时间节点偿还总额约为50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款及利息。宋卫平方将其拥有的绿城股权作为抵押担保给融创, 如果至2015年2月12日中午12点前全部净额未能付清,股权抵押将会强制执行。
宋卫平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支付给融创,是未来可能出现的变数。宋卫平的融资来源包括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总裁张子艾在此前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绿城的借款是一个”正常的投资行为”,但其并未透露借款予宋的先决条件。根据外界流传方案,东方资产和宋卫平方签订对赌协议,为其融资逾20亿元,一年期利息为10%。
绿城中国的资金链在进入本轮调控之后,再度紧绷,今年5月,宋卫平决定将绿城公司转让给孙宏斌。根据双方在2014年5月22日签署的协议,融创中国以62.98亿港元(约50.38亿元人民币)代价收购绿城中国24.288%股份。
2014年7月之后,已经支付股权款的融创中国团队入驻绿城,接手公司运营。绿城公司销售额此后大幅提升,但是宋卫平认为孙宏斌在运营过程中,仅追求公司和股东利益,忽略了业主和合作伙伴诉求,违背了公司品牌情怀,在五个月之后决定毁约。
融创的公告称,鉴于融绿双方对于目标公司的经营理念有较大分歧,于2014年12月18日,融创、绿城、DeltaHouse、Wisearn及Profitwise、宋卫平、寿柏年、夏一波等相关人士及公司订立了终止协议,据此各方同意终止买卖协议及各方于其下的全部责任及职责。
由于融创已经就收购一事向绿城支付了全部净额共约60亿港元,经协定,绿城相关方需于2015年2月12日中午12点或之前偿还全部净额。
还款分为了三个时间节点:在签订终止协议后的第五个工作日或之前向融创偿还5亿元;在2014年12月31日中午12点前向融创偿还全部净额的60%,且最低不得少于50%,即约36亿港元,另还有按年利率8%计算的利息;在2015年2月12日中午12点之前则向融创偿还全部净额的剩余部分,另有2014年12月31日之前按年利率8%及2015年1月1日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部分。
公告还说明,如果在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2月12日这两个节点上并未按照规定进行支付,则60亿港元中所有未偿还的部分都会按照20%的年利率计算利息。
另一方面,绿城方必须以股份抵押为偿还责任做出担保。据此,绿城方面将24.288%的权利、所有权及权益,连同任何额外权利及股息抵押给融创。
解除股权抵押的条件,公告中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即,在2014年12月31日中午12点之前绿城已向融创偿还了全部净额至少50%及利息;绿城方向融创提供凭证,证明其已于融资方做出安排将取得充裕的资金可偿还剩余净额及利息部分;绿城方向融创提供文件及材料,证明发放其与融资方签订的有关协议下资金或所得款项的先决条件已经达成。
融创方面称,当这三个条件能够满足时,将在其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同意书解除股份抵押。
即使融创方面解除了股份抵押,如果绿城的融资方没有在解除股份抵押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或所得款项发放至融创指定的银行账户,绿城方将于其后三个工作日内以融创为受益人订立额外股份抵押。
如果至2014年2月12日中午12点前全部净额未能付清,则股权抵押将会强制执行。
融创在公告中表示,待股权抵押办妥,同时绿城向融创偿还了全部净额累计到60%及利息,或绿城方偿还了全部净额及利息后,融创此前派去绿城及关联公司的管理团队将在30日内辞任所有职务。
绿城中国股票在公告后大跌,至12月19日午间收报6.4元,跌9.35%。(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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