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王老吉与加多宝又一广告纠纷案在京宣判,北京第三人民法院判定“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宣传语由于在表达上不真实、不恰当且遗漏了重要的信息,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解,侵犯了王老吉的正当利益,损害了公平平等的竞争秩序,构成了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
据悉,除此次法院判决加多宝赔偿300万外,加多宝在此前败诉的广州“改名案”、“10罐7罐”,重庆“改名案”、“10罐7罐”等六起案件中,累计赔偿金额为1660万元,共需向王老吉支付赔偿金近2000万元。 (中国广播网 作者 郑澍)
王老吉诉加多宝案宣判 加多宝被判赔偿300万元 虚假宣传加多宝再次败诉 法律维权王老吉力护商誉 加多宝凉茶广告语案五连败 共赔王老吉1660万 王老吉第4次因广告用语诉加多宝 索赔2100万 王老吉加多宝凉茶难降火:功效仅传统凉茶1/10 搜索更多: 加多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