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企动态频道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商企动态 >> 供货商动态 >> 正文
运动品牌耐克申请注册“刘翔”商标被拒
http://www.redsh.com 2014-11-24 红商网 发布稿件

       红商网讯:申请注册“刘翔”商标遭到拒绝,原因是26年前一家公司注册了该商标,耐克公司于是把商评委诉至法院。记者今天获悉,一中院一审驳回了耐克公司的起诉。

  1986年7月,一家名为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向商评委申请注册了“刘翔牌”商标,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7年。“刘翔牌”商标凑巧与此后被人称为“翔飞人”的刘翔“同名”。但在该商标注册时,飞人刘翔才3岁。

  作为“翔飞人”的赞助商,耐克公司于2006年5月向商评委提出注册“刘翔”作为商标,没有获得商评委的核准。

  商评委认为,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的“刘翔牌”商标中,“牌”字的显著性较弱,“刘翔”二字最易被人记忆与识别。因此,耐克公司申请注册“刘翔”商标,易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两者之间有关联,而且两者均使用于服装类商品,所以商评委驳回了耐克公司的申请。

  耐克公司不服商评委的决定,于是起诉称,申请商标是经刘翔合法授权,将刘翔本人的亲笔签名作为文字商标所进行的注册申请,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耐克公司请求法院撤销商评委的决定,并判令该委重新做出决定。

  法院审理

  本案中,耐克公司的申请商标与此前已经注册的刘翔牌商标构成近似,二者使用在同一种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

  刘翔确系中国体坛的知名人物,刘翔本人及经过其授权的公民或者法人有权利用其知名度获取商业利益。但在商标注册领域,中国《商标法》采取先申请原则,即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于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仅核准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

  耐克公司即便得到了刘翔的授权,也并不意味着其具有获得在服装商品上注册申请商标的当然权利。 (来源:中国时尚品牌网)

兰州的第一家万达10月24日开业 耐克、阿迪等入驻

起诉后的匡威:如何一步步被小弟耐克将军?

丁世忠“侧击战”:借NBA中国伏击耐克阿迪

国VF集团挖角耐克公司业务总经理 担任创新总裁

阿迪达斯市场份额萎缩 耐克快速扩大

搜索更多: 耐克

东治书院2024级易学文士班(第二届)报名者必读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解惑 | “格物致知”的“格”到底是什么意思?
❤❤❤【拙话】儒学之流变❤❤❤
易经 | 艮卦究竟在讲什么?兼斥《翦商》之荒谬
大风水,小风水,风水人
❤❤❤人的一生拜一位好老师太重要了❤❤❤
如何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易学家?
成功一定有道,跟着成功的人,学习成功之道。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