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昨日,有媒体报道称金龙鱼等品牌食用油转基因标识不显著涉嫌欺诈,全国已经立案11件。对此,金龙鱼发布公告称,产品标识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
以下为声明全文:
关于金龙鱼产品标识的声明—金龙鱼官方网站
近期,我们从媒体上获悉,个别律师质疑我司产品标识不符合国家的规定以及林丹夫妇代言金龙鱼产品的合法性问题,而且据称已经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现就此事我司声明如下:
一 、我司是“金龙鱼”品牌系列食用油的出品商,“金龙鱼”作为国内最大的食用油品牌,与国内其他绝大多数的食用油企业一样同时生产非转基因食用油及转基因食用油供消费者选择。“金龙鱼”品牌提供23种非转基因产品,是中国最大的非转基因食用油供应商,非转基因食用油产品在国内销量遥遥领先。
二、我司一贯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产品的标识也完全遵循了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三、我司采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的产品,其产品标识符合我国农业部制定的国家标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的要求,该标准明确规定了转基因标识的位置及字体大小等内容,关于标识位置,该标准要求转基因标识应当放在紧邻产品配料表的位置;关于字体,该标准要求字体高度不小于1.8毫米。我公司产品的标识只能并且已经完全按照前述要求进行标注,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
四、我司与国内其他正规企业一样,食用油产品的转基因标识均是以国家标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的规定进行标注。同时,我司认为,在我司的转基因标识完全遵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对我司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有人认为国家标准的规定需要修改,更具建设性的方式应该是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修改的建议。我司的转基因原料供应商也取得了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广大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放心选择我司的产品。
五、国家并没有禁止国家级运动员食用转基因产品的法规,北京奥运会及深圳大运会,金龙鱼分别做为独家食用油和粮油供应商进行了产品的供应,历次的国际大赛如奥运会、亚运会、大运会均未禁止使用转基因产品;同时,林丹家庭做为金龙鱼的代言家庭,家中也食用金龙鱼的粮油产品。因此,林丹夫妇代言的金龙鱼产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也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六、我司相信,有关争议一旦进入诉讼阶段,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决。欢迎各界人士对我司的产品进行监督,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1日
(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