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永辉超市结账给白条涉嫌偷漏税?记者调查:可换领发票,并未偷漏税
8月14日,一篇题为“永辉超市是否涉及偷税漏税问题,小票没有税务印章!”的网帖出现在本地网站论坛,发帖人“飞天的猪猪”称,他在永辉超市购买了一些速冻食品,结账时收银员却给他一张没有任何印章的收银小票,由于这家超市新开业不久客流很多,他怀疑该超市存在偷漏税问题。
14日上午,记者先来到这家位于武进区湖塘花园街的永辉超市,购买了一瓶口香糖,结账后拿到了一张收银小票而非发票,这张小票既没有超市印章也没有税务部门的章。记者询问收银员是否可以换开发票,得到了肯定回答,随后记者在客服中心换开到一张通用机打发票,而非其它大超市提供的卷式发票。对此,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卷式发票还没领到。记者发现,来超市购物的人大都拿了小票离开,极少有人到客服中心换开发票,这其中是否真的存在偷漏税情况?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武进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向记者解释,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全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包括已开票销售收入和未开票销售收入。不过,大型连锁超市因为存在大量不需开具发票的零售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销售是根据其内部管理系统汇总的实际销售收入,而不仅仅是按照发票开具数来进行汇总。因此,永辉超市结账时给消费者结算凭证这一行为并非偷漏税。
税务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永辉超市收银台打印的凭证,属于内部使用的销货结算凭证,不属于正式发票,从有助消费维权的角度看,消费者最好向商家换开正式发票。
(常州日报 童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