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2009年夏天,西单购物中心发生一场火灾,过火面积为11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由此导致整个西单购物中心停业9天。西单购物中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育青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89万余元。后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双方都表示不服。近日,此案在北京二中院二审开庭。
2009年 6月14日凌晨,西单购物中心发生火灾。北京市消防局先后调集了9个公安消防中队、40部消防车赶赴现场扑救。根据北京市消防局最终发布的结论,火灾原因是北京育青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承租”的食品店柜台内西侧双开门保鲜柜电源线短路所致。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为11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由此导致整个西单购物中心停业9天。2010年,西单购物中心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育青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89万余元。
2013年12月25日,西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育青公司赔偿西单购物中心209万余元。一审判决之后,双方都提出了上诉。
在本案中,育青公司和西单购物中心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承租”还是“联营”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此外,该公司代理人还表示,一审法院认为是“育青公司对于电气设备巡检不力”,购物中心的电工班每天也要对场地内进行巡检,却没有发现问题,同样应当承担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
(北京青年报 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