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中式快餐连锁巨头真功夫集团内部的股权争夺一波三折,真功夫创始人之一、董事长蔡达标诉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真功夫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昨日上午终审落槌,蔡达标部分诉求被驳回。
涉刑案被拘 委托其妹行使股东权遭拒
据悉,真功夫集团是中国典型的家族式企业,现由蔡达标前妻弟潘宇海掌权,2006年蔡达标与妻子潘敏峰离婚,“蔡”“潘”两大控股家族决裂,真功夫从此走上纷争之路。
而知情权纠纷,则起源于蔡达标此前因经济犯罪被广州天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该刑案二审将于今日在广州中院开庭。蔡达标自2011年4月被公安机关羁押至今,无法自己行使股东权利,遂委托其妹蔡春红代为行使股东知情权,但被真功夫公司拒绝。
2012年5月25日,蔡达标向真功夫公司发出《关于查阅、复制公司有关资料的函》,要求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议决议、公司架构、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其后,蔡春红以蔡达标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发出一份通知,要求真功夫公司向其提供公司会议记录、决议、财务报表等多项材料。
对此,真功夫公司以其无法确认和核实函件中“蔡达标”的签名及其授权是否真实等原因,没有提供相应材料供蔡春红查阅。蔡达标遂将真功夫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支持了蔡达标的大部分诉讼请求,判决真功夫公司需将2011年3月17日至2013年7月18日止的全部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监事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会计账簿等提供给蔡达标委托的代理人查阅。真功夫公司不服上诉。
终审结果:部分诉求被驳回
据悉,蔡达标的诉讼请求中,要求查阅、复制的内容中有董事会会议记录、审计报告两项内容。广州中院认为,由于《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中没有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审计报告,而且在真功夫公司的《章程》中也没有规定股东有该项权利,故不予支持。
但蔡达标认为《章程》中有规定该权利,广州中院认为,《章程》中对查阅董事会记录及审计报告的规定仅针对公司董事而设立,蔡达标是以股东的身份提起诉讼的,其要求行使的是股东知情权,不得超越权限行使本应属于董事行使的权利,遂不予支持。
广州中院终审判决,真功夫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2011年3月17日至2013年7月18日止的会计账簿提供给蔡达标委托的代理人及会计专业人员查阅,将上述期间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给蔡达标委托的代理人查阅、复制。
蔡达标部分属于董事专属权利的诉求被驳回。至此,这起纠纷告一段落。(来自:信息时报 记者 魏徽徽 陈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