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员工出酒店时一律得开包接受检查,翔鹭国际大酒店的这条规定让员工们很受伤。“真让人寒心,我们毫无隐私可言。”该酒店员工谢女士告诉记者,几天前,她因为忘了主动开包接受检查,而受到保安更加严格的检查,连包里的卫生巾都被翻出来了。
酒店查包让员工没尊严
谢女士在翔鹭国际大酒店工作。今年4月10日下午,她提着挎包刚走出酒店大门就被保安叫住了。
谢女士告诉记者,保安要查她的包,她觉得莫名其妙,就拒绝了保安的要求。可是保安再三要求查包,她拗不过,只得打开包让保安检查。谁知,保安竟当众将她包内的物品逐个拿出来检查,其中还包括卫生巾,这让她感觉很难堪。
“好像怀疑我们偷拿了酒店的东西。让人一点尊严都没有。”谢女士说,之前她没听说有这个规定,应该是最近才开始实施的,但由于是酒店员工,大家即便心中有怨言,也不敢表现出来。
酒店 早就有规定 事先已声明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翔鹭国际大酒店,了解到员工出入酒店只能走一层的通道,出入口处有保安和工作人员看守。
记者看到,该通道大门上贴了3张告示,其中一张是4月4日贴的“温馨提示”,写着“请您将携带的包裹自觉打开接受保安检查”,落款是安消部。
酒店保安告诉记者,出酒店的员工和临时工都要主动开包接受检查,特别是女性携带的挎包。“上个月还抓了两个偷拿酒店东西的。”保安说,拿酒店东西的人一般年纪较大,这些人是重点检查对象。
记者采访期间,一名员工主动打开包让工作人员检查。
随后,记者联系了翔鹭国际大酒店公关部副经理何女士,她表示,“主动开包接受检查”是酒店一直以来的规定。员工入职时都会收到一本《员工手册》,其中对这一条也事先有声明,但开包检查并不是很严格,一般员工只要打开包,保安看一眼就可以了。
为何谢女士受到了更严格的检查?何女士表示,由于谢女士之前没有主动开包,保安对可疑的人抽查力度比较大。
劳动部门 酒店此举不合理
湖里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曾先生告诉记者,《劳动法》第九十六条和《合同法》第八十八条都有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酒店要求员工开包检查肯定是不合理的。
律师 酒店规定系无效条款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表示,酒店可以制定内部的规定,但前提是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条规定本身就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和财产权,是无效的条款。”郑志宁说,即便酒店规定“员工主动开包”,也是一种变相的强制开包行为,员工有权不接受检查。
公安部门 隐私若遭侵犯 员工可起诉
厦门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酒店员工依双方协议规定或单位规定,出示物品接受检查,如其认为酒店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如认为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海西晨报作者:雷妤 吴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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