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人人乐兴业店翠玉缘珠宝被砸前柜台。)
(图为人人乐兴业店七度银饰珠宝被砸前柜台。)
(图为人人乐兴业店一楼封场,商户柜台被砸。)
红商网讯:深圳市翠玉缘珠宝有限公司董事李莹3月18日下午向记者爆料,称其在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场兴业店与锦花店的柜台分别被砸、被盗。且由于兴业店商场两年前因业主收回,造成其租赁的专柜8个月经营受损,至今未解决。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李莹所租专柜无法正常营业是因为人人乐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所致。据记者调查获悉,近年来,人人乐曾数次因租期内强行要求驻场商户撤离而发生多起各类纠纷。人人乐的部分商户及其供应商都曾反应人人乐的“霸道”让他们无可奈何。有证券分析师表示,从人人乐公司的角度来看,其主营业务为大卖场、综合超市和百货的连锁经营,由于受电商冲击影响较大,超市行业增长普遍趋势放缓,且租金、人力等成本不断上升,竞争日益激烈,最终导致门店投资受到影响。人人乐3月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其已终止三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
据李莹介绍,2012年8月31日,她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下属分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招商部签订了租赁合同,进驻人人乐宝安兴业店一楼正门口位置的两间专柜,专柜名为翠玉缘珠宝和七度银饰珠宝,合同期以实际进场营业时间为准。
2012年12月,专柜正式进场营业。租赁合同显示,其专柜租赁面积为34.5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为期1年。合同规定,若人人乐购物广场开业时间延后,李莹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收取起始日可相应顺延,人人乐不须向李莹另行支付补偿金。李莹需在合同生效后的一周内向人人乐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月租金为人民币每月4000元,同时,人人乐于2012年12月28日收取李莹租赁保证金8000元。
2013年5月,因与业主不和,兴业店商场大门被封,致其两间专柜无法正常营业。此后,“2013年5月,我发邮件给招商部要求回复兴业店不能正常营业处理措施,人人乐招商部未回复。这期间我多次找到人人乐招商部,都回复正在处理。”李莹如是说。
在2013年12月,人人乐兴业店商场关闭。李莹遂向人人乐提出赔偿合同期内8个月营业与投资损失155.01万元,但对方不予理会。
2014年1月20日,人人乐集团曾书面回复李莹称,可退回合同期内8个月的租金,两间专柜可以在原位置继续经营。
李莹表示,“这远远不能弥补这8个月的损失”。这8个月间,其共损失装修费53.73万元、加盟损失14.78万元、货品人工实际损失86.5万元,共计155.01万元。“损失了150多万,人人乐至少要赔偿100万”,李莹如是说。
赔偿问题尚未解决,3月13日晚,李莹所经营柜台的营业员发现,其兴业店一楼已被拆除,两间柜台已被砸。李莹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这是物业人员在人人乐的指示下砸坏柜台的;人人乐或因为其与业主的纠纷,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而将其柜台强拆。
3月18日,李莹又发现其在人人乐锦花店专柜的价值1.2万元首饰被盗,同时丢失的还有挂在专柜上的促销条幅。随后,李莹在该分店店长陈列办公室里的财务室看到所丢的条幅。就这两件事,李莹已先后在深圳市公安局共乐派出所与流塘派出所报警。
中国经济网记者3月19日致电共乐与流塘派出所,对方称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尚未有结果,但表示一定会依法调查、依法处理。对此事件,人人乐法务部负责人表示,“砸柜台的事情听说了,但是具体情况并不清楚。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人人乐也未收到任何来自警方的通知。”
在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过程中,人人乐各部门对问题始终互相推诿。期间人人乐始终没有一个切实的负责人出面对事件进行解释和答复。
3月19日,李莹前往人人乐位于南山区的总部,并由管辖人人乐总部所处地的南苑警务室出面调解。但对于高达155.01万元的赔付金额,人人乐表示不可能赔付,“退回8个月的租金已是让步。”双方因此僵持不下。
3月21日上午,深圳市宝安区司法所介入该起纠纷,人人乐集团法人代表、物业代表以及李莹三方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维稳办进行调解。截止记者发稿时,调解仍在进行中,中国经济网记者将对事态发展继续予以关注。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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