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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质量等级虚假 南充市民状告家乐福超市
http://www.redsh.com 2014-03-20 红商网 发布稿件

  红商网讯:昨日,本报接到市民林先生报料电话称,家乐福超市南充文化路店的商品“花圣枣花蜂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他已到法院对其起诉。超市负责人称,收货时一般只检查生产日期,数量、资质等,不知道标签不符合标准。对此,南充市中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回应,已到超市提取商品进行调查。

  市民质疑:不符合标准商品上架出售

  林先生告诉记者,他所买蜂蜜标签产品 标 准 号 上 写 着“ 符 合 国 家GB14693-2011的强制性要求”,但标签下方质量等级却写着“一级品”。“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中无一级品等级,该标准于2011年10月20日实施。”林先生表示,自己购买的蜂蜜生产日期为2013年8月6日,家乐福超市在购置此商品时为什么没有进行调查?作为市民,遇到这样的情况,就要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我已经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将会在7天内通知。”

  超市回应:未检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是超市的疏忽还是市民所说情况不实?带着疑问,记者来到该家乐福超市。“蜂之花百花蜂蜜”、“党参蜂蜜”、紫云英蜂蜜”细数之下,家乐福商品架上有大概25种各品牌的蜂蜜。从各种蜂蜜的标签上记者发现,除了“花圣枣花蜂蜜”上印有质量等级“一级品”,其他蜂蜜均没有该评定。

  “对于蜂蜜这样的罐装食品,我们购货时一般只检查商品数量、生产日期、资质等,并没有检查标签是否符合标准,而且我们也不知道有这样的标注。”超市负责人介绍,对于市民所说的情况,超市将派人到相关部门咨询,如果此类商品不符标准,超市将马上下架停止出售。

  管理部门:已提取样品带回进行调查

  记者随后联系到中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立即来到超市,提取了该产品进出货清单及样品进行调查。管理所所长唐鸿志介绍,将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对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产品予以查处。他还提醒市民,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检查生产日期、包装是否合格。遇到违法情况,要及时到管理部门举报,避免对健康造成危害。
  (华西城市报 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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