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3月16日起,2014年《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管理规定》对于药品连锁企业的硬件和软件水平都作了进一步要求。其中,药品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将由原来的5家调整为10家,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有注册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管理工作经历。今后,驻店药师在岗情况、药店负责人专业审核是否达标,都将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
药店负责人须有执业药师资格
过去,药品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只要具备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就可以上岗,而新修订的《管理规定》明确要求,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药师资格。另外,要想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原来只需要1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现在没满3年,就别想当。
对于单体药店的负责人,要求则由过去的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药师资格(三选一),调整为必须具有注册执业药师资格。
不满10家门店不能叫“连锁”
从鼓励连锁企业做大做强的角度考虑,新修订的《管理规定》调整了开办药品连锁企业的要求,连锁药店门店数量由原来的5家增加到了10家。也就是说,自3月16日起,要组建连锁药店,必须10家门店起步。
凭处方享执业药师远程服务
新修订的《管理条例》鼓励药品连锁企业探索和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视频服务。
目前,执业药师从数量上仍然稀缺,杭州有很多超过一百家以上门店的药品连锁企业,短时间内让每家门店配齐驻店执业药师还比较困难。而开展零售药店远程信息服务后,市民只要拿着处方来药店,驻店药师就可以通过扫描或拍照的方式,将处方传送到总部的信息系统,由总部的执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整个过程不会超过3分钟。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郑小乐介绍,2003年,杭州市零售药店共有847家,经过11年的迅速发展,截至目前,杭州市药店有3500余家。零售药店的增加,对于方便老百姓购药及药品价格下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在平时的监管中,我们发现很多药店主要负责人的专业背景有待于提高,驻店药师不在岗的情况时有发生。”郑小乐说,“通过提高药店经营者、管理者的业务素质水平,来提高整个零售药店的服务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是我们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青年时报 记者 纪含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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