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IPO重启,终于让乔丹体育又有了重新上市的希望。2012年以来,乔丹体育一直受NBA著名球星“乔丹”诉讼官司所缠身,两起关于乔丹姓名权和形象权的官司让本早该拿到上市批文的乔丹体育止步。
如今,官司仍在进展中,谁输谁赢尚无定论。但在行业发展前景最好、企业发展最猛的时期未拿到批文的乔丹体育,在经历2011下半年开始的一场席卷中国体育用品行业寒流冲击下,盈利能力大幅下滑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争取上市,乔丹体育在暗地里虽然也做了不少虚增利润、少计减值等小手脚,但在近两年几乎所有的国内体育服饰企业都出现业绩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的背景下,高居不下库存压力仍是公司短期难以逾越的坎。
品牌价值未计入无形资产的隐情
在乔丹体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对乔丹体育竞争优势的介绍里,第一条竞争优势就是其与NBA球星“乔丹”所争夺的品牌。乔丹体育高调地宣称其“品牌是公司最核心、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并且“本公司多年来以打造中国民族体育品牌为目标,紧密围绕乔丹品牌的定位、价值与个性,将体育竞技中的拼搏和超越精神融汇到公司的经营文化当中”。显然,“乔丹体育”品牌作为无形资产在乔丹体育的资产中占有重要地位。
但是,乔丹体育并未将品牌这一无形资产计入到可核算的无形资产之中,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59页无形资产的详细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乔丹体育无形资产构成为“土地使用权”与“软件”,账面价值合计6592.10万元,其中并未包括乔丹体育宣称的“最核心、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品牌。
品牌是制造商加在商品上的标志。品牌注册后形成商标,企业即获得法律保护拥有其专用权,而商标,则成为品牌的实体表现。在乔丹体育发展史上,“乔丹”品牌是乔丹体育早期生存、中期发展以至于后来大规模扩张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无形资产的构成中,乔丹体育不应该让已经注册的136个商标缺席。但是,乔丹体育为什么不把这136个商标代表的品牌纳入无形资产呢?有会计人士向记者表示:“商标有使用年限的,应按照使用年限进行分期摊销;商标无使用年限的,应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从以往公司经营情况看,乔丹体育所拥有的136个商标代表的品牌价值,毫无疑问会成为价值极高的无形资产,这也是乔丹体育与NBA球星“乔丹”争夺乔丹品牌的重要原因。但凡事都有正反两面,乔丹品牌作为价值极高的无形资产的另一面则是每年巨额的摊销将给乔丹体育的利润带来一定的伤害,所以,价值极高的“乔丹”品牌不计入无形资产,着实为乔丹体育增加不少利润。
而与此同时,与飞人乔丹之间的两场官司从目前消息看仍尚无最终结论,其实,赢也好败也好,原本让消费者误解与飞人乔丹有关的“乔丹”品牌已失去了其内在的神圣性,而这种神圣性的消失极可能会导致原有消费群体出现明显变化,单纯追捧“乔丹”两字的消费者将有所减少,而“乔丹体育”中“乔丹”两字的品牌价值也将大打折扣,如果“乔丹体育”品牌真的计入无形资产的话,这将是一笔很大的资产减值。
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经销模式赊账盛行
在乔丹体育发展历程中,除了“乔丹”品牌作为其早期生存、中期发展、以至于大规模扩张的重要原因之外,经销商模式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在国内已经发育成熟的经销商模式却在乔丹体育身上发生了扭曲。
乔丹体育销售采用两种形式:直营店与经销商,其中,经销商为其主要销售模式。其招股书(申报稿)中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自于向授权经销商销售的产品,这种商业模式主要是由经销商通过自身所有或授权的店铺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而对于经销商,乔丹体育产品销售采用期货模式进行销售,即“经销商向乔丹体育订货,并付订货金额的20%作为定金,然后乔丹体育交付产品,拿到尾款”。
在经销商模式下,经销商从生产企业直接进货,再转手销售获取利差。经销商模式对企业最大的好处就是企业对经销商不是赊销而是实际收到了钱,有效保证了现金流。所以,在经销商模式下,企业的应收账款水平比较低,现金流优良。但从乔丹体育的经营情况看,其应收账款出现连年暴涨,到了2011年上半年,乔丹体育应收账款达到资产总计的24.65%,占比营业收入的34.25%,存在异常。
在会计科目中,应收账款均为经营性应收科目,其天然特性,使得该科目成为财务造假、虚增利润的重灾区。所谓应收账款是指,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的产生意味着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没有形成现金流入,只是企业的收款权利。在应收账款收回之前,企业所谓的实现利润只是账面利润,是数字概念,而不是现实利润。所以,应收账款极易被人为操作,由于这一特性,应收账款常常成为不法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
如果一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出现异常的话,那么这家公司的财务就应该是值得投资者注意的。对应乔丹体育的现状分析,乔丹体育应收账款暴增可能的原因有两个,其一就是乔丹体育为了冲击上市虚增收入,造大利润使得业绩看起来更加优秀,这样做的风险则是上市之后虚增的泡沫破碎,收入放缓净利润下降;其二就是经销商大面积赊账,但是如果这样的话,很显然,乔丹体育就是放弃自身商业模式上的优势,将经营上的主动权放弃,乔丹体育的定价权将受到挑战,售价降低必然带来利润摊薄,最终还会归为净利润的下滑。不管是哪一种原因,对投资者而言,都不是好消息。
家族争当经销商关联交易成常态
《红周刊》记者通过深入研究,发现了导致经销商模式在乔丹体育发生扭曲的可能原因——乔丹体育的经销商中包含有多家关联企业。
乔丹体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2011年,乔丹体育进行了大范围的经销商整合,多家经销商在完成2011年上半年的销售合同之后,异常配合地将当地已拥有的渠道、业务全盘拱手移交给了乔丹体育,将其原有经销渠道、业务与人员并入乔丹体育新组建的子公司中。
如此配合乔丹体育,实在反常。试问,哪家经销商会将自己辛辛苦苦开辟的渠道、熟悉的业务拱手让人?相关资料道出了事情的原委。乔丹体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被整合的经销商中,武汉元翔、上海百怡、宁夏百胜、贵阳联冠、石家庄乐乐高和成都鼎博全部为乔丹体育关联企业,均为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所建立,2008年至2010年,这6家关联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占乔丹体育营业收入的9.34%、11.26%、8.08%,而截至2011年6月,乔丹体育共拥有经销商53家。
有熟悉经销商模式的专业人士向记者表示,“一般的经销商模式下,经销商都是现款拿现货 ,经销商处于劣势地位,厂商位于渠道上游,具有定价权,拥有天然的优势”,但是乔丹体育部分经销商为实际控制人家族控制,在与乔丹体育的博弈中,乔丹体育丧失了其天然优势。乔丹体育应收账款水平高的原因,会不会是这部分经销商赊购货物占用公司资源?还是这部分经销商为了乔丹体育顺利上市配合虚增收入?不管是哪种,在乔丹体育和这些经销商的关联关系下也都不难办到。不管是哪种,也都将对乔丹体育的投资者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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