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南宁百货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金湖店租赁合同已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对于续租事宜,公司与业主虽经多次洽谈,但仍有相当部分业主要求收回商铺,这对金湖店整体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因此,公司决定:除对影响不大的部分场地(约占原总经营面积的46%)暂继续经营外,其余部分终止租赁,退回商铺。同时,对继续经营的区域设置不超过六个月的租赁过渡期,并与业主就整体租赁事宜做进一步沟通;期满后,公司将视经营状况及与业主商谈的情况再做决定。过渡期内,对继续经营区域内未收回商铺的业主,公司将按2013年的标准支付租金。
以上经营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暂无法估计。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证网 陆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