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8日14时许,东街口东方百货8楼的一扇窗户上,突然纷纷扬扬飞下一堆“纸片”,有人伸手抓住一看,大喊一声:“是钱!”路过的人一下子反应过来,纷纷加入“抢钱”队伍,有的弯腰捡,有的跳起抓,迫不及待把这“天赐”大礼装进兜里。不一会,飘下的百元大钞都被人捡走。
人群还没散去,一名中年妇女喊叫着从东方百货楼内冲了出来。“大家行行好,把钱还我吧,这是我不小心掉的……”妇女对着人群恳求,可是她不知道到底谁捡走了钱,也没人把钱还过来。急坏的她只得报警求助。
14时30分左右,鼓西派出所民警接到了熊大姐的报警后,立即赶到东方百货。此时的熊大姐还在百货大楼门口到处找钱,急得直哭。
熊大姐今年44岁,和丈夫从重庆来福州打工。8日,丈夫刚从工地结算了4000元工资,熊大姐也拿到了2000多元工资。她将6000多元钱都装在自己缝的布袋内,挂在身上又去东方百货工作了。
14时许,熊大姐在东方百货8楼擦窗台和玻璃,她将窗户推开,自己认真地擦着玻璃。此时,挂在身上的布袋口慢慢松开了,里面的6000多元钱一一滑出,并从窗户飞了出去。一开始,熊大姐还没察觉,等发现布袋里的钱不见了,她以为是丢在楼道里,找了两圈没找到,她又回到窗台找,这才看到楼下有很多人在捡钱,有些钱甚至飞到地铁工地内。等熊大姐冲到楼下,钱早已经被人捡光。
熊大姐伤心地告诉民警,家里的孩子就指着这笔钱过年和交学费。“是我自己太不注意了,把这钱都弄丢了。”现场,熊大姐边哭边自责。
随后,民警在现场走访,但只帮熊大姐找回300元。民警呼吁,若有群众路过捡到钱,请将熊大姐的血汗钱还给她,让她能回家过个好年。如果您是现场目击者,也可提供有关线索;想归还捡到的钱,可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和鼓西派出所值班室电话63038250、87553330,也可直接把钱送到鼓西派出所(鼓楼区白马北路27号)。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征全律师。王律师表示,从法律上来看,捡到钱不还,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即可能构成“侵占罪”;若个体捡到的数额不是很大,即便未构成“侵占罪”,在民事上也属于“不当得利”,捡到钱的人应该把这笔“不当得利”如数归还。
(福州日报 记者 陈茜茜 通讯员 鼓西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