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昨日,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爱碧丽”胶原蛋白饮料为普通食品,产品本身无害,但普通食品不应宣传有美容功效。
近来,林志颖公司销售“爱碧丽”胶原蛋白饮料被指涉嫌虚假宣传和无证经营一事引起舆论关注。昨天,市食药监发布了一条官方微博称,“经现场检查,位于上海松江、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与‘爱碧丽’ 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爱碧丽’ 系列中的胶原蛋白饮料都是它生产的普通食品。产品本身无害,但普通食品不应宣传有美容功效。”
此前有网友质疑其代言的胶原蛋白饮品使用了“逆生长”之类的语句,涉嫌虚假宣传。林志颖在最近一次公开活动中回应:“产品合法,一切都是按照流程没有所谓作假。”(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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