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红旗连锁18日晚间公告披露变更会计估计,2014年1月1日起执行,预计将增加2014年度净利润约2000万元。
红旗连锁披露,12月17日董事会决议认为,会计准则和税法条例规定房产的折旧年限,不能真实反映公司折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红旗连锁称,经过对自有房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复核发现,实际上,公司所购买的自有房产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其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
同时,红旗连锁还认为,现行租赁门店装修摊销年限,也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情况。目前,红旗连锁租赁门店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除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因素外,门店租赁合同到期后约大部分能顺利续租。
红旗连锁将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20-40年、租赁门店装修费用摊销年限由2年变更为3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分别增加红旗连锁年度净利润1102.94万元、804.38万元,合计1907.32万元。
此外,红旗连锁披露,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曹世如提请,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免去陈果副总经理职务,陈果今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但不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 (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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