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2个月前,物美商业与卜蜂莲花曾一同欢欣鼓舞地宣布,物美商业拟收购卜蜂莲花在中国区的36家门店,可就在正式收购协议签署前夕,这桩交易却“告吹”了。
物美商业昨日公告披露,其于最后完成日期前并无与卜蜂莲花订立最终文件,亦没有延后最后完成日期。而在卜蜂莲花的公告中,则表示“尽管卜蜂莲花与物美善意地进行了广泛的磋商,但仍无法就约定建议交易的若干主要条款取得充分的进展”。
物美与正大的利益诉求不一致,被业界认为是此番收购“告吹”的本质原因。
放弃最终签订
今年10月中旬,物美商业和卜蜂莲花双方宣布拟达成一项重大合作,即物美商业拟收购卜蜂莲花在 北京、 上海及中国其他省份( 广东省和 湖南省除外)的36家门店,交易方式为相互持股。
当时正大集团还高兴地向媒体发布这一讯息,甚至透露,其在中国区共70多家门店,今后涉及换股收购的36家卜蜂莲花门店将翻牌为物美,而其余不涉及收购的几十家卜蜂莲花则保留原本品牌。
毫无征兆的,昨日,物美商业公告称,提述物美卜蜂莲花于2013年10月15日就(其中包括)有关建议认购事项及建议收购事项的框架协议以及建议进一步上达认购事项而联合刊发的公告。物美商业谨告知股东及投资者,其于最后完成日期前并无与卜蜂莲花订立最终文件,亦没有延后最后完成日期。其希望强调在上述事宜中已考虑了股东的最佳利益。
“简单来说,就是原本我们双方达成了换股收购的意向,但这仅仅是意向,不是最终的正式协议,根据相关规定,在意向达成之后的60天内,双方需要签订正式的协议文件,否则原本的意向也就无效了。但在60天后,我们双方没有签订正式协议文件,因而此前的意向无效。这是一个很自然的流程。”正大集团相关高层告诉本报记者。
缘何“告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双方此前是达成意向,并非正式签署协议文件,但通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是谈妥条件后才会达成意向,缘何时隔仅60天就变卦?
对此,物美商业仅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最后作出上述决定,是其认为最有利于股东利益的。
“我们现在只能说,双方有各自的想法,既然谈不到一起,自然也就不用签署正式的相关文件了。”正大集团相关高层如此表示。但其不愿透露究竟是何具体细节上的“谈不拢”。
有接近物美人士透露,由于双方是换股方式收购,且已达成意向,因此不太可能是价码“谈不拢”,“告吹”或许与物美近期高层变动、大举改革供应商招商引发风波等有关。
“日前,物美元老吴坚忠辞任董事长,在物美有着16年工作经验的蒙进暹被选举为新任董事长。这从某种意义上代表着物美商业的‘吴坚忠’时代结束。有消息传,物美创始人张文中或将回归,与吴坚忠的‘学者管理’不同,张文中更讲究‘狼性发展’。不论张文中的回归传言真实与否,客观来看,最近物美作风的确有变,比如近期其大举改革明年的供应商招商,拟淘汰约20%供应商,这被部分供应商认为是变相重复收费,从而引发风波。从这些迹象可见物美的高层变换后,其对于卜蜂莲花的收购事宜也可能会有重新考量。”上述接近物美人士表示。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当双方宣布收购意向后,北京卜蜂莲花部分门店员工一度因担心被物美收购后工作有变化而导致部分门店停业。“这是一个最实际的讯号,假如收购达成,那么36家卜蜂莲花将陆续翻牌为物美,届时后台供应商等会涉及重新调整,按照目前物美对供应商的招商改革来看,极可能引发供应商、采购以及卜蜂莲花老员工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这会令双方都很头疼。既然终止收购合作,必然是双方在某个或某些利益诉求点上难以达成一致。”上述接近物美人士表示。
(第一财经日报 记者:乐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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