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南宁百货12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金湖分公司设立金湖店的经营场地是采用租赁的方式取得使用权,其中,约占整个金湖店经营场地面积的35%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余下65%为1200多户业主所有。租期统一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通过金湖时代或直接向业主承租,约定租期不超过9年。
此前,公司已向全体业主电话或致函表明续租的意愿和条件,但至今尚有较大一部分业主未明确表示同意续租,公司仍在与未同意续租的业主洽谈续租事宜。
如果不能达成续租协议,将可能导致金湖店于合同期满后停业,这样将可能对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年营业总收入造成约减少4亿元的影响,同时每年平均减少约2500万元的租金支出,由于该店现仍处于小幅亏损状态,故不会对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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