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3年11月29日上午10:00点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28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自有房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东安北路18号1层的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2537714号,成国用(2010)第1007号)转让给李飞、刘杰科、朱丽娜三人,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3,271,850.00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与李飞、刘杰科、朱丽娜及成都壹汇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本次资产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红旗连锁曹世如:便利店很接地气但不放弃电商 红旗连锁曹世如:便利店接地气不放弃电商 红旗连锁或将利用资本杠杆加速扩张 暂不考虑省外 利用资本杠杆 红旗连锁或将加速扩张 红旗连锁:借力资本发力零售 已开1400多家店 搜索更多: 红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