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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物美:有货无“费”别进来
http://www.redsh.com 2013-11-12 红商网 发布稿件

    红商网讯:在位于北京石景山的零售企业物美超市总部,供应商洽谈的场面就像是到了熙熙攘攘的招聘会。物美采购部门所在的楼层,每一个小会客厅都人满为患,楼道里也随处可见正在等候的供货商。这些商家有些是已经进入了物美来续签合同,有些则是来进一步洽谈。

    据了解,物美超市不仅要收取高额的进场费和高比例的返点费,而且还对经销商规定了销售任务。11月5日,记者也就此问题致电物美超市总部,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连线了位于清河的物美大卖场,销售经理赵丹告诉记者,对于进场费和超市收取返点的问题并不清楚、也没听说,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记者再次致电,便无人接听。

    近年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多次联合发文整治、禁止超市“进场费”问题,不过效果甚微。超市只是巧换名目继续收取巨额进场费,供货商仍旧承受着沉重的进场费或类似收费项目的压力。

    单品进场销售需15万元

    10月25日,华润物美超市继2011年后,再次被媒体爆出收取巨额“进场费”问题,单品的进场费竟高达15万元。超市收取名目繁多“进场费”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被又一次推向舆论热议的焦点。据天津的一项调查显示,进场费最高占到商品售价的40%。

    刘雪松是北京一家经销公司的经理,他给超市供货已有十年。他透露,“假如供货商进货的价格是1.2元/袋,给物美超市的价格是2.55元,物美超市大概要卖到3块钱。”

    提供给超市的价格比出厂价贵了两倍多,刘雪松解释道,表面上看来,超市以2.55元买进锅巴,以3元零售价卖出,似乎只赚了4毛五分钱,但其实,这只是超市的“前台毛利”,还有一部分被称为“后台毛利”的利润,就是超市通过进场费、返点等各种方式从供货商手中赚钱。

    物美超市总部一位来自河北的食品供应商也表示,想进入物美超市,一个黑芝麻糊单品的进场销售就需15万元。而且还需根据全年的销售额扣点,一般费比在25%以上。在这里等待谈判的供货商表示,卖场规定的任务即便完不成,也依然要按销售任务的数额来交费用。

    物美的官方微博对于此次事件同样没有作出任何回应。截至记者发稿时,物美官方微博发布的信息均为团购、创意大赛等内容。在10月29日晚间,物美商业发布公告称,吴坚忠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一职,由公司非执行董事蒙进暹接任,任命即日起生效。虽然网友们猜测吴坚忠的辞职跟进场费事件有关系,但并未得到任何官方的证实。

   供货商与物美对簿公堂

    有媒体称,物美超市收取的进场费名目繁多,包括开户费、节庆费、新店开张费、老店装修费、新品费、条码费、合同续签费、海报费、堆头费、信息共享费、促销员管理费、咨询费、促销服务费等十几种,以赚取高额的利润。不少物美供应商也反映,随着近两年物美门店不断扩张,品牌影响力加大,收取的费用也越来越高,最终一些供应商不堪重压退出,甚至对簿公堂来讨回乱收取的费用。

    物美曾经的供应商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冯志平称,从2011年7月份至2012年9月这一年多的时间,一共在物美超市销售113万元货物,却被物美以进店费68.8万元,条码费24万元,还有新店开业费、合同费23.2万元,共收取了128万元的费用。

    金天坛公司不但110多万元的货款血本无归,还要再向物美交纳十多万元钱。其间,冯志平曾多次找物美协商,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今年5月6日,金天坛公司把物美公司起诉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物美退还进店费、条码费、新店开业费、多扣的年度奖励费等费用共计126万多元。

    去法院起诉后,冯志平才发现,他手持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被法院认定为行业规章制度,法院不予认可。最终,金天坛公司只得接受法院的调解,物美公司支付金天坛公司货款47万元,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冯志平表示,物美超市除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也很严重,包括缺货罚款和促销员罚款,有些就是无理由的乱罚款,即使你给出正当的书面解释还是照样。对于冯志平的说法,物美方面同样没有回应。

    超市应改变商业模式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表示,从国内零售商上市公司的情况来看,从供应商获取的利润来源至少是50%以上,有些公司甚至高达70%,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陈立平说,从1996年起,中国进入了买方市场,供大于求的市场条件下,零售商的地位日益突出,而中国是一个中小企业所占比重较大的国家,有99%属于中小微型企业,零售商利用渠道优势,逐渐形成了一种不平等的零供关系。在这种不平等关系当中,高额的进场费、拖延的账期成了高悬在供应商头上的一把利剑。

    物美集团新闻发言人乔红兵回应称,2012年3月,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解平台曾在物美集团设立一个企业窗口,专门对零供矛盾进行调节。但供应商认为,物美的这个窗口并没有认真解决多少供应商反映的问题。

    作为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解委员会中的一员,北京供应商联盟代表姚文华对物美的调节窗口起到的作用并未做评价,只是表示 “超市应该改变一下现有的商业模式”。

    陈立平认为,从目前全球主要的消费市场来看,收取进场费,几乎是中国独有的商业零售模式,可以说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式“商业怪胎”。这种依靠收取进场费用、延长账期的扩张方式在其他一些国家并没有成功。但是,由于当时中国国内零售业在反垄断、限制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法律法规方面不健全,国际零售巨头进入中国后,成功带进了进场费的商业模式。这种收取进场费,拖延账期的低成本扩张方式,很快得到了中国本土零售企业的效仿,进场费这种零售模式成了中国商业的主流。(来源: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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