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8月6日消息,广药起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今日召开诉中禁令听证会。广东加多宝公司称广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自己发布涉案广告,要求法院驳回其申请。广药则要求加多宝自证。
针对广药指加多宝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加多宝公司代理方在听证会上表示,广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是由加多宝公司发布,即不能证明加多宝公司是广告主,因此,本案不能成立。
“只有广告主才能对涉案广告承担全部责任,只有广告主才能决定广告是否发布,以及广告发布形势和内容、范围,即使广东加多宝公司,因广告而受益,也不能对广告所承担的责任强加到加多宝身上。”
广药对此回应,称涉案广告语出现在加多宝广告以及经销店铺中,加多宝也是广告的受益者。此外,如果加多宝公司不承认是广告主,应该由加多宝当庭举证。
广药同时指出加多宝“中国每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数据来源,即所谓国家统计局下属的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并非国家机构。国家统计局也表示没有对凉茶品牌及销量进行统计。
对此,加多宝在听证会上表示,中国行业企业发布中心是国家统计局所属的公立权威发布机构,涉案证据来源可靠,得到了尼尔森公司的认证。报告显示,2012年1到9月加多宝生产销售红罐凉茶占整个罐装的94.92%,数据高于10罐有7罐的比例。
不过,广药就指出,2012年5月9日之前,加多宝生产销售的均是冠以王老吉品牌的凉茶,因此“中国每10罐凉茶7罐加多宝”不实。
“诉中禁令”又称为诉中行为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如果法院支持广药本次诉中禁令申请,加多宝将被要求撤销涉案广告的全国投放。
这是广药第二次针对加多宝广告语提出诉中禁令申请。今年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加多宝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广告语下达诉中禁令。
广药此前对新浪财经表示,加多宝的“改名说”、“传人说”以及“销量说”等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导致国有资产损失超过30亿元。
加多宝相关负责人就表示,首次诉中禁令正好在春节销售旺季前后,加多宝在全国的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外等媒体广告全部停播,造成超过10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本次诉中禁令申请又逢年中销售旺季,若法院支持广药申请,加多宝直接经济损失预计将超过10亿元,累计损失超过20亿元。 (新浪财经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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