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近日,太平洋百货(以下简称“太百”)与成商集团关于春熙路物业的纠纷事件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关注。本报记者采访了成商集团控股公司茂业国际相关负责人,当时参与双方谈判的茂业控股高管们均表示应尊重事实,并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和远东太平洋的各阶段姿态还原如下:
第一阶段——和谐友好。太百方派出黄茂德董事来茂业国际控股谈判房租协议,太百方把条件从6,600万元升至7,500万元,茂业控股方虽未当面回复同意与否,但双方约定继续商谈。据参加当时谈判的高管会议,双方当时气氛友好和谐。
第二阶段——太百单方提出仲裁。太百黄茂德董事回去后,茂业控股没有等到双方继续洽谈的任何信息,反而迎来了太百单方提出的仲裁,不是太百声称的所谓“双方诉请仲裁”,中间没有任何过渡。
第三阶段——诉讼终审。由于不满双方《合作合同》终止并进行清算的仲裁结果(该仲裁机构为双方合同约定),远东太平洋方直接诉讼到大陆中级法院排名的最高机构——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但终审结果依然维持仲裁结果。
茂业呼吁,太平洋百货应厘清本次纠纷的真相,执行终审结果。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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