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城再次转身
在丹璐百货启动破产清算后,2012年12月,这家百货商场的物业又被温州市欧洲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经营。
不过,此次经营方并未将这个大物业定位于百货商场,而是由餐饮带动其他商业。阿隆海鲜坊、东山海鲜等餐饮红店先后进驻欧洲城,带动了休闲娱乐领域的商家。欧洲城又变热了,形成了餐饮、休闲、娱乐、培训等四位一体的综合商圈。“肯德基、科斯塔咖啡等知名品牌均有意入驻,但是我们一时没有好的位置。”温州市欧洲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说,目前该公司租赁近7万平方米物业,出租率已高达90%。
法院:对资不抵债的企业来说,与其跑路,不如申请破产保护
5月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接受一档访谈节目采访时曾表示,法律意义上的“破产”,可分为司法重整、债务和解、破产清算三种方式。所谓破产清算,其实指的就是“倒闭”,这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只在企业“无药可救”的情况下实施。
企业和人一样,要经历生老病死的过程。企业破产,相当于企业生病了到医院看病。病治好了,就开个“出院证明”,企业重新回归社会;若医治无效,就开个“死亡证明”,企业退出市场。
对企业来说,一旦申请破产保护,债权人就暂时不能追究债权。对投资人来说,通过公开、公平的法律程序清算企业债务,人身安全也得到了保障,不需要采取极端方式躲债,也避免了暴力讨债事件的发生。
对债权人而言,也可以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债务清偿,也是对债权的保护。假如企业出资人抽资出逃、不履行清算义务或者有其他违法性行为,还可以依法追究其赔偿甚至连带清偿责任。
其实,破产不倒霉,也不是惩戒,而且恰恰是对债务人的一种有效保护。对于那些资不抵债陷入困境的企业来说,“与其跑路,不如申请破产保护”。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清零”
对于丹璐百货主动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温州大学商学院院长张一力认为,这种做法值得赞赏。主动申请破产,不仅有利于企业家今后的发展,也是对债权人的负责。当前,一些名存实亡的企业不愿走破产程序,主要是担心公众对他们的容忍度不够,影响企业家将来的发展。“企业经营不善,走破产之路,在国外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张一力认为,工商、税务等部门最清楚企业的经营状况,建议相应部门出台政策,强制或鼓励资不抵债的企业“清零”。 (温州都市报 郑俊杰 黄云峰) 共2页 上一页 [1] [2] 温州丹璐百货负债7400多万 被法院裁定破产 业绩不佳寻求转型 温州丹璐广场变身奥特莱斯 丹璐欲在乌鲁木齐建高档购物中心 拟明年开业 温州丹璐商圈初具规模 “面包新语”旗舰店将进驻温州丹璐广场 搜索更多: 丹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