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2013年5月10日,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温州丹璐百货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该破产程序。丹璐百货法务人员收到这份民事裁定书,虽然释然,但面容上透露的,更多的无奈。
从踌躇满志想要在温州打造“名品广场”遭遇规划硬伤,引入奥特莱斯模式失败,最终黯然退出市场,走上破产清算道路,丹璐百货的这名法务人员表示,这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她总结为四个字就是“水土不服”。
温州丹璐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0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成立之初,新疆丹璐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占68%、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占30%,剩余均由自然人入股。
“可能我们销售的那些名牌,并不是温州人所熟悉的打牌。”她表示,丹璐公司在新疆经营得风声水起,锁定温州市场发展百货业的时候,那些引入服装质地并不比国际知名奢侈品差,只是没有那么有名而已。
“几乎只有在丹璐百货开张第一天的时候,我看到商铺人潮涌动的景象,之后商场便异常冷清。”法务人员很无奈地表示。
从2006年2009年的惨淡经营,丹璐百货多次调整经营模式仍然不能突破经营困局。公司连续亏损,直到后来,股东个人借钱给公司,以期待能达到“强心针”的效果,结果差强人意,“救不活”只能选择申请终结它的生命。
根据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4月30日,温州丹璐百货有限公司负债74631663.46元。
2012年5月23日,作为丹璐百货的法人股东之一—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丹璐百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当日受理此案并指定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同年9月28日,鹿城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召开债权人会议。
2013年4月11日,温州丹璐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称该公司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以及预期发生的审计费用等破产费用。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裁定温州丹璐百货有限公司破产,终结破产程序。
从失败中看成因 总结经验
2006年诞生,2013年破产。
丹璐百货选址在欧洲城,起初想要带旺老城区一带的商业地产发展,结果差强人意。停车不畅、品牌知名度问题,无法将消费者“引进来”。加之其与周围矮凳桥、飞霞北路销售的灯具、家居等商铺互动不起来。百货商场的品牌在温州“水土不服”,加上遭遇商圈规划不合理,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只能被淘汰。
现在的欧洲城丹璐广场原址,已经被家居广场所替代,伴随早教、餐饮等行业进驻。
“丹璐还在。”该公司的法务人员无奈的表示,新疆丹璐百货有限公司还在继续发展,温州丹璐百货公司的破产,对于这个百货公司来说,水土不服,被温州市场淘汰只能“愿赌服输”。 (法制网 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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