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朝阳区霄云路使馆区的鹏润大厦的正对面,另一栋高耸入云的大楼正是北京海航大厦,一路之隔的两幢大厦相距不过20米,如今却相隔了20亿元的距离。近日海航置业和鹏润地产关于国美商都转让项目的纠纷进一步升级。
4月底举行的海航创业20周年论坛上,海航方面表示因为国美伪造法律文件,因此拒付国美商都尾款。此前国美控股集团旗下国美商都建设开发公司以资产转让合同“买方违约”事由,将海航集团旗下海航置业及担保方海航集团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捏造事实,不择手段”,5月7日,鹏润地产会议室里,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国美控股旗下鹏润地产副总裁于星旺用了以上字眼。
借壳无果海航不愿再掏钱
“国美、海航曾经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当年海航大厦的承建方就是中关村建设,而中关村建设正是国美系版图中为其房地产项目运营的资本平台,”一位当年的知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兴建于2006年的北京海航大厦是海航集团在北京投资建设的集办公、酒店、商业等业态为一体的高端综合类项目,当时海航大厦的项目部就设在一步之遥的鹏润大厦,据前述人士回忆,当时国美在用水用电等方面都对该项目给予了支持。
而海航大厦的承建方正是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2月30日北京海航大厦落成典礼上,海航置业集团副总裁石永利、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书君、海航置业总裁助理高洋分别代表科航公司、参建单位和海航置业集团讲话、致辞。2006年3月31日,黄光裕控制的鹏泰投资就以2.36亿元的价格从3家公司手中收购中关村旗下公司“中关村建设”48.25%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一年后,国美董事长黄光裕出手入主上市公司中关村。
也是因为此前的渊源,当国美商都确定出售时,在报价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国美最终选择了海航置业作为转让方,彼时参与收购谈判的包括中铁置业、中建八局、红星美凯龙和多家投行。
“海航拿下国美商都,一直没有自己经营的打算,而是资本运作的需要,”接近海航高层的刘星(化名)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于星旺的认同,“两年来海航从没催促我们交付物业,也没有联系过供应商或是招租,甚至没有去挖专业的商业地产人才”。
2008年国美商都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签约仪式,与天虹百货、特力屋、金钱豹、奥卡索、麦当劳、屈臣氏等近百家企业签署入驻协议。但一个月后,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市警方拘查。2009年初,执掌鹏润地产的黄秀虹确定了出售国美商都的方案。
2010年,海航开始和国美谈判收购国美商都,同一时间,海航置业正计划借壳ST筑信上市,而后,海航系尝试重组绿景地产。
刘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根据当时的规划,海航置业计划将酒店类资产置入绿景地产,将房地产类资产置入*ST筑信,而收购如此大体量的国美商都,对于上市公司的报表和股价都将十分有利。因此2011年3月,海航置业积极交了2亿元的定金,并签订了《国美商都资产收购框架协议书》。在此前两次借壳上市无果后,2011年2月,海航系收购九龙山29.9%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但由于海航始终没有付清款项,海航与九龙山的控股权纷争越演越烈,使得借壳一事前景不明。
“上市遇阻,尽管国美商都市值一直在升,但是在买家没有着落前,海航应该是不愿意再为此项目掏钱了,”刘星表示。
付了十次还欠20亿
国美商都,是当年北京市最大的“招拍挂”项目;其庞大的建筑面积,即使在如今亚洲的商业地产项目中,依然位居前列;而57.5亿元的合同金额,也使其成为中国房地产资本运作最大单子之一。
但是在海航创业20周年论坛上,海航实业总裁张翼表示,在国美商都这个项目的检验过程中,本身就有法律上的瑕疵,国美使用了伪造的司法文书等手段隐瞒了事实真相。“海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支付41亿元,当得知真实情况后,我们反复发函要求国美全面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但是国美拒绝了,基于这样的现状,海航主动止付余款。”
海航方面表示,2012年10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显示,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于2011年3月及4月两次对国美商都 A区进行消防验收,两次验收结果均为不合格。对此于星旺回应,当年消防检验中国美商都 A区确实没有通过进行消防验收,2010年2月11日,国美商都B区写字楼工程取得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京公消验[2010]第22号)。
“但是对于A区的消防情况,当时对方是知情的,对于商都物业部分消防未验收等后续问题,双方在《资产收购协议》中对现状作了描述并明确约定:所有未完成的消防工程建设、整改及验收将由乙方海航置业主导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商都公司予以协助、配合,”于星旺表示。
关于消防工程建设,到底当年的《资产收购协议书》里是如何约定的,时代周报记者要求鹏润地产出示其合同文本,但是于星旺表示,根据海航置业的要求,当时签订合同时,鹏润地产还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根据保密协议合同的细节不允许公开。
“只有等到开庭的时候,这些都将作为证据提交,就不受保密协议的制约了,倒是会真相大白,”于星旺表示。
根据协议,违约金按照每天万分之七收取,截至目前,国美商都项目仅仅违约金就高达9亿元。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若剑律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通常来说违约金的收取,价格一般是每天万分之二到万分之四,8亿元的违约金额算合理,但是也略高。
对此于星旺表示,这种违约赔偿对双方同样有法律约束,“如果是我们违约,比如延期交付物业,也要按照每天万分之七赔偿给对方,而且当时航海方面对这个金额没有异议”。
而57.5亿元的合同金额,加上9亿元的违约金,其实两年来海航只支付了26亿元的现金,因为57.5亿元的合同金额中,有15亿元是信托,是用国美商都A区作抵押,海航置业承担着这部分债务。
“按照合同,在2011年6月底之前,海航置业应该支付首期25亿元,7月底之前付清全款,但是除了2亿元的定金外,其余24亿元都是两年时间里,我们反复谈判,每次要来一点,前后将近十次,才拿到24亿元,但是剩余的20亿元本金和违约金他们不愿支付,谈判的人也换了一拨又一拨,”于星旺表示。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赵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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