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买鱼肯定要选活蹦乱跳的,超市也规定死鱼不准进超市。而郑老板的活鱼是从区县运到主城的,因为路途遥远,那些活蹦乱跳的鱼儿坐了几小时车后就会死掉一些,还有一些快要死去。按照规定,死掉的鱼和快要死的鱼都不准进超市,但看在每斤鱼有5分钱提成的份上,林经理网开一面。
郑老板也兑现了承诺,5个月给了1.5万元给林经理。
吃进监狱 第一次遭判缓刑 考验期间遭追漏
林经理每次收回扣都不收现金,都是让人打到一个他人姓名的银行卡上。这恐怕是林经理最初收钱时就想到,吃回扣毕竟是见不得光的事。
张志瑞检察官告诉我们,早在2012年6月6日,林经理就被渝中区法院判过一次,那是第一次,也是因为他吃海虾老板的5.4万元回扣被判刑二年、缓刑三年。他还在缓刑考验期间,这一次是检察院追诉的漏罪,判刑2年6个月。因为林经理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国家机关指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所以定的罪名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院在第二次判刑时,撤销了第一次判的缓刑,决定合并执行4年。
专家说法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也定罪
张志瑞称,办理此案时他了解到,吃回扣已成为当今职场的一种潜规则。这种行为侵犯了市场秩序,对同行来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在主体身份上,职场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能按照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
现实生活中,超市、百货商场、民营企业、医院、学校等都可能存在这种职场潜规则。许多厂家、代理商要将产品打进大型商场、超市,就可能付出代价去勾兑楼面经理、主管等;民营企业业务员或者管理人员,甚至高管在采购过程中,收受供货商的回扣,或者在日常业务往来中,私下收受点子费、好处费;医生利用开处方、诊断化验的权利,收受药商、器械商的医药回扣;学校工作人员在教学活动中,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回扣……
这些,都属于职场潜规则。这些职场潜规则中的回扣,表面上与我们无关,实际上最终还是消费者买单。比如医疗回扣,医药商是要将回扣计入成本的,最终受损的还是老百姓。
“非国”上班族均可能涉及该罪
既然收回扣的职场潜规则和老百姓息息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哪些群体属于易感染人群?
重庆工商大学教授、重庆国生律师事务所李玉盛律师称,根据刑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都属于易感染人群,比如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会计及其他行政人员、业务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上班族,都可能涉及。
“非国”收5000元就构成犯罪
李玉盛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组织、领导、监管、主管、经管、负责某项工作的便利条件,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信息费、顾问费、劳务费、辛苦费、好处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收受贿赂5000至2万元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收受贿赂5万元到10万元者,判处3到5年有期徒刑;收受贿赂10万元以上者,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重庆晚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永辉超市探索生鲜电商 品种不丰富成短板 永辉超市挑战生鲜零售 为何被寄予厚望 永辉半边天上线 生鲜电商:喧嚣的沉寂 永辉超市掺和电商 能否撑起“半边天”? 永辉超市推“生鲜套餐”试水电商 搜索更多: 永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