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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帝国”震动 陈发树盘算再出山
http://www.redsh.com 2013-01-24 红商网 发布稿件

  红商网讯:1月17日,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购物”)发布公告称,陈发树的两个兄弟减持了其名下新华都所有股份,而此前新华都高管已多次减持。此举动不禁让外界猜测万分。

  “那说明他们对公司的前景不看好,用脚投了一票。” 连云港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永国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其实际情况比报表可能更糟糕 。

  陈氏的帝国

  记者查阅新华都控股企业新华都购物的招股书发现,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莫如陈氏家族的股权掌握图谱。

  当时新华都购物以每股1.00元发行股数2680万股。新华都的第一大股东为新华都集团,持股比例58.69%,新华都投资为第二大股东,其余投资全来自于28名自然人。

  而这28名自然人几乎均与陈发树息息相关。陈志勇、陈志程、陈云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发树之间是兄弟关系;陈耿生是陈云岚的儿子;刘国川是陈发树姐姐的女婿。

  记者注意到,招股书中写着在2007年2月25日,福建新华都投资将其持有的5%股权以400.40万元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陈志勇。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转让的400.40万元资金来源于新华都购物,同时净资产由约为1.09元/出资额转让,却变成1.00元/出资额,新华都招股书中解释为考虑到对管理层的激励作用,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公司净资产值做略微折让。

  这到底是对股东的激励作用呢,还是存在着某些不可告人的内幕交易?若是对股东的激励作用,为何仅激励陈志勇一人?

  李永国表示,这正是家族企业存在的问题。

  “家族企业的治理上会有一定弊端。CEO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企业模式。”该经济学老师说道,“这种模式就好比当年银河证券胡关金的“百日维新”,这种企业模式要改变现状是相当难的。”

  严义明律师认为,实际控制人能否真正做到家族成员分管各自的业务,是否有关联交易,利润是否会转移到外面去,这个是值得注意的。

  除了新华都购物之外,新华都集团、新华都投资等也都是陈家的天下。

  新华都集团75.87%的股权是陈发树直接持有,通过自然人独资公司新华都咨询持有新华都集团16.83%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另外,陈志勇持股4.09%,而陈志程、刘晓初、叶芦生均持股1.00%,陈耿生为0.07%。

  在新华都投资中,新华都集团出资比例为56.21%,陈发树个人出资38.17%,陈志程为5.62%。

  公开资料显示,陈发树及其兄弟均在新华都集团下属的其他控股或参股公司里占有一席之地。如厦门华都百货公司及其下属的新华都实业、新华都百货、紫金矿业第三大股东金山贸易等公司都有陈氏家族成员的股份。

  在这样庞大家族企业的背后,中小股东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李永国认为新华都很有可能存在着忽略中小股东话语权的问题,“尤其在当前监管形同虚设的情况下,广大中小股东往往是最后的知情者,这是中国特色啊!”

  李永国表示,对于陈氏家族牢牢控制的新华都来说,“问题是多多的,亏损是可能的,长远看,关张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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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