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的是,今年4月因金华地沟油案而被牵出的金麦,在案发一个月前曾被上海市质监局宣布为抽查产品合格企业。
3月16日,上海市质监局发布了《2012年上海市食用油脂及动物油脂制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被抽查的14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其中也包括由金麦生产的金麦酥油。该公告注明,金麦被抽查的这批产品生产于2011年9月5日。但上述金华婺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则显示,金麦的原料供货商之一、没有食品许可证的凤阳花香,曾在2011年从此案第一被告李卫坚处购得156.49吨地沟油油脂。此外,起诉书也显示,李卫坚还曾于2010年3月,直接向金麦售出58.4吨地沟油油脂。
目前并不清楚金麦是否知晓由李卫坚售出的油脂产品为地沟油,亦不明确上述至少两批地沟油原料由金麦加工后,最终是否销往下游企业。
不过,许祖扬的代理律师张培鸿表示,许认为金麦购入的原料以及生产、销售的人造奶油均合乎国家有关食品标准,否认购买、制作和销售等环节中的任何原料和产品含有地沟油成分。
意外的调解请求
“我们认为,无论法庭最终判决金麦有无向克莉丝汀等知名企业提供过不合格的人造奶油,根据笔录和上海媒体的报道,已能证明木心发布的涉案状态并非谣言。”富敏荣对本报记者称。
而原告方克莉丝汀的代理律师则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尚未看到被告方代理人新提交的有关证据,无法对此作出评价。
富敏荣对本报记者称,根据现有证据,其对赢得商誉权案有信心,不过,自11月22日以来,木心父母对连续接到自称来自上海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要求主持庭外和解的劝说,表示不解。
“据我所知,20日下午,市食药监局一男一女两位工作人员,前往徐汇法院找到主审法官。第二天上午,市食药监局和金山区食药监局两位领导主动前往木心家,告知木心父母,希望由市食药监局领导出面牵头,让木心和克莉丝汀有关人士见面进行调解,但不要通知律师参加,”富敏荣对本报记者回忆称,“两天后,金山区食药监局一位副局长再次致电木心母亲,言语间很不客气。而我们坚持应在法庭的框架内解决这次诉讼。”
至截稿时,本报记者未能从上海食药监局处对上述内容进行核实。
“另外,由木心案引出的仕明、金麦和嘉德公司涉嫌使用地沟油过期油脂和进口工业油脂生产食品原料,被立案查处及产品流向的有关信息,我们曾向上海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和金山区质监局致函要求信息公开,不过至今未得到相关详细内容的公开文件。”富敏荣称。
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件发生后,上海市委书记、市长韩正曾在7月25日强调,食品安全问题将严格执法,必须信息公开,“对于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例,不管是哪个企业、多大规模,都必须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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