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历时3年的富安娜诉罗莱商标侵权一案,今日终于尘埃落定。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侵犯富安娜商标专用权,要求被告方在www.lovo.cn网站首页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为富安娜消除影响,逾期不履行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判决书有关内容,费用由不履行该义务的罗莱承担;罗莱向富安娜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
据网易财经了解,富安娜、罗莱两大家纺上市企业对簿公堂,源起一场盗链侵权风波。2009年9月至10月,罗莱家纺利用Google竞价排名,宣传“买富安娜,到LOVO”等虚假信息,并将链接指向罗莱家纺的电子商务网站。据律师向网易财经介绍,这个打着富安娜旗号的商业网站却销售着罗莱家纺的产品,而该网网站正是属于罗莱家纺电子商务部,富安娜随即向中国家纺协会反映了这一现象,在中国家纺协会的协调下,罗莱家纺曾一度取消了“错误链接”。
但不到2个月,该链接再次出现在谷歌搜索引擎上,不过文字已改为“富安娜,一折起”, 进入后再次指向罗莱家纺的电子商务网站。富安娜方面认为该行为已经属于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于2010年7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罗莱家纺虽一再表示,“这是网站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与罗莱家纺无关”,但谷歌方面提供的账户和账单显示的付费方确为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而非个人账户,由此判断盗链行为属于公司行为。据悉,该案件历时3年,历经2次开庭,罗莱家纺最终败诉。
电子商务专家所志国向网易财经表示,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由于其低成本、方便快捷、快速盈利等诸多优势,受到众多企业的青睐。但对于传统行业而言,进军电子商务市场面临诸多挑战,内部有传统渠道与网络渠道的整合,电子商务人才的匮乏等等挑战,外部有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个别企业恶性竞争等等挑战,诸如罗莱盗链等不正当竞争事件已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
对于此次诉讼的胜诉,富安娜董事会秘书胡振超也向网易财经表示,“如果罗莱家纺的行为进行纵容,那么就是对行业的伤害,这种不正当竞争是牺牲行业利益,谋取短期利益,损失最大的还是品牌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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