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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合法注册成挡箭牌 曾被耐克起诉
http://www.redsh.com 2012-03-05 红商网 发布稿件

  在品牌战略思考上,乔丹体育走了与其他同乡鞋企不同的路径,它大胆选择“乔丹”这个极具歧义的企业名称。针对本报记者在邮件中提出的问题:“当时拟定企业名称时,是否征询过法律专家?如果征询过,对方给出的解释是什么?”乔丹体育的回复还是那四个字:合法注册。

  按赵峰的话来说:“那一代企业家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不经意就把企业做大了。”

  无法否认,“乔丹”两个字给乔丹体育省去了一笔不菲的品牌费,并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与其他“晋江帮”相比,乔丹体育在营销上除了赞助过很多大型体育赛事外,基本看不到它有任何大型宣传活动。

  晋江一位业内人士说:“(乔丹体育)初期可能的确存在搭便车或侥幸心理,但同样伴随着恐惧和不安。”

  该业内人士分析,中国民营企业家是一个普遍缺乏安全感的群体,成本、市场、制度摩擦……任何一条都足以让企业倒闭。为了降低这种恐惧感,有些企业家就想走捷径——“舶来主义”是相对安全的方式,也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所谓“舶来主义”说白了就是模仿,无论从产品设计本身还是商品名称,几乎都是从外国相对应的产品中直接模仿过来的。张兴祥将此称为中国经济和产业的“模仿阶段”,“这也是经济发展中没办法避免的。”

  赵峰也认为:“这在特定时期不存在对错,如果从法律角度,仅是英文过来的中文名儿,我认为乔丹没有对与错,例如在香港Jordan的翻译是佐顿。”

  品牌原罪?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企业对品牌的追求十分着迷,并由此产生了庞大的咨询业,专门为企业的品牌服务,帮其设计品牌名称和标识、建立企业形象。然而在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的中国,品牌不是企业的首要考虑,它们更关注获得新技术、掌握新的生产工艺。这样,模仿则成为许多品牌绕不过去的道德原罪。

  但是乔丹体育在回复记者采访时并不承认这个说法,始终坚持“我们是合法注册和依法使用的品牌”。

  从品牌运营的角度,事实证明它是成功的,晋江很多体育用品企业都想成功,“但却没有它成功”。在中国,模仿往往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问题,而是一种躲在低端市场的生意模式。

  乔丹体育的策略在前期取得了成功,还可以相安无事。但当它迅速崛起,成为一家体育知名品牌后,却发现自己已被资本和市场的力量“绑架”,成为一个拥有数千家门店和10万名员工的巨型企业。与此同时,它的商业竞争对手开始出现了。

  耐克公司曾经就商标侵权问题起诉过乔丹体育,但因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驳回复审决定的裁定已生效,故造成被异议商标均予以核准注册。

  但“品牌原罪”仍尾随着这家企业,乔丹体育的管理者十分清楚,必须要摆脱这种现状,进入到企业发展的另外一个阶段。

  从2000年到2010年,乔丹体育在研发设计方面的投入开始加大,拥有一支200多人的设计团队,并获得国家多项认可和荣誉。为了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乔丹体育也开始赞助各项国内外体育赛事来提高知名度。

  然而上市再次逼得它不得不重新面对这个死结。这次的诉讼,令其上市之路瞬间充满变数。“虽然从法理角度看,没有谁会认为迈克尔·乔丹能稳操胜券,但一旦成为公众公司,为很多人提供商业价值,大家都会用道德的目光和底线来审视你。公众情绪稍有波动,都会对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赵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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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观察报  韩雨亭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