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1月4日,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和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委托区域协议书。
按照协议,华夏幸福已于2011年12月30日同意接受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苏家屯区委托区域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据了解,委托区域占地面积约为34.85平方公里,东至沈大高速公路,南至沈阳四环线,西至浑河商务城规划边界,北至浑河。
项目一期占地面积约10平方公里。项目一期计划用5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开发建设:起步阶段(2012年-2013年),开发面积达到3平方公里;发展阶段(2014年-2015年),开发面积达到7平方公里;提升和成熟阶段(2016年),开发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项目二期建设开发进度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次合作开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华夏幸福表示,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2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而该合同履行增加公司的业务区域,未来会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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