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9月30日,华润置地宣布与银行订立10亿港元循环贷款融资,还款日为2013年5月31日。
据融资协议规定,华润集团若不再为公司拥有最少51%的股东,将违反协议。倘出现违反融资协议事项,该银行可宣布取消该融资协议下的承诺,并要求及时偿还所有未偿还款项,连同贷款融资项下所有应计利息及其他所有本公司需于该融资协议下支付的款项。
近段时间,华润置地已经进行了多次融资。
9月14日,华润置地发布相关公告称,就总数10亿元的定期贷款融资与几家银行定立了贷款融资协议,此贷款融资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3年。
8月4日,华润置地宣布,已于3日发行2016年到期的2.5亿美元优先票据,发售价99.252%,年利率4.625%。票据发行所得净额2.47亿美元,将用一般公司用途包括为现有及新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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