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才发生的假冒绿色猪肉事件尚无结果,重庆沃尔玛一分店又被查到多种散装食品不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合格证,涉嫌违法,涉案商品被工商部门依法暂扣,并立案调查。
昨日,在市工商局的新闻通气会上,该局执法一处处长唐川说,本月2日和7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检查了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广场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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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与食品进货记录上的生产日期不符。
14个品种散装食品无保质期
9月2日,执法队员前往沃尔玛九龙广场店,在散装食品区内发现包装好的牛浪汉散小袋牛肉、五味居青豆果子、长富卤制牛肉干、麻辣锅巴、散话梅等14个品种315袋、共计金额3059.34元的散装食品,包装上没有发现合格证,也没有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种食品居然查不到进货记录
9月7日,工商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了检查,发现了另一起违法情况,在该店的散装食品柜台内,发现了袋装麻辣锅巴7袋,在合格证上生产日期分别标注为:2011年7月29日至8月23日;散炒豌豆9袋,生产日期标为7月29日和8月21日;优质香酥胡豆25袋,生产日期为7月18日至8月16日。
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该店《收货细节》,发现该店在2011年1月至9月,未购进上述生产日期的麻辣锅巴、散炒豌豆、优质香酥胡豆。
昨日,据参与执法的队员介绍,在该商场内,执法队员发现同类商品、同一柜台,有些散装预包装食品,其实是符合要求的,合格证、保质期、生产日期等详细标明,这说明商场管理方是知道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的。同时也说明了他们是明知故犯,故意将一些商品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隐瞒。
初步查明,该店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目前,执法队员已将该店涉嫌违法的涉案商品全部暂扣,并对该店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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