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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重庆三家门店各面临最高20万罚款
http://www.redsh.com 2011-09-09 红商网 发布稿件

  红商网讯:沃尔玛销售假冒绿色猪肉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昨日,市工商局再次通报该案最新进展,沃尔玛3家门店或将分别面临最高20万元的罚款。

  工商部门介绍调查情况

  市工商局经检执法处一处处长唐川介绍,根据沙坪坝区、渝北区和大渡口区工商分局对辖区沃尔玛超市问题门

  店的调查,进一步确定四川省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沃尔玛超市3家门店假冒绿色猪肉的唯一供货商,并充分证实绿色猪肉购销量倒挂的情况。

  沙区工商分局负责人介绍,沃尔玛超市凤天店今年1~8月从高金公司购进506.4公斤绿色猪肉,总价14361元,销售1283公斤,销售金额38454元。也就是说,有776.6公斤猪肉为普通猪肉。

  渝北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金公司今年3月取得猪肉绿色食品认证,而沃尔玛超市冉家坝店在3月以前就以高金绿色食品猪肉的名义进行销售。据调查,该店8月25日正在销售的标称为绿色食品的鲜猪肉22.5公斤和今年1月份销售的高金绿色食品猪肉78公斤,共计100.5公斤所谓绿色猪肉均为普通猪肉,涉案金额6376.7元。

  大渡口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沃尔玛超市松青路店的电子进货记录、高金公司销售记录等调查,该店8月1日至25日,分3次购进绿色猪肉83.2公斤,销售的所谓绿色猪肉却达到650公斤。

  或分别罚款最高20万元

  市工商局经检执法一处执法人员陆鹏介绍,在调查过程中,沃尔玛超市各门店普遍反映的是,承认有意将普通猪肉当做绿色猪肉销售,但超市负责人、收货部、分割技师、标签打码人员、销售员等,均无法说明这一行为产生的环节和主要责任人。

  唐川介绍,这3家门店的行为,均违反《重庆市反不正当条例》第十三条中第二款:“在经营场所或其他场所对商品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解释。”由于沃尔玛超市重庆店近6年时间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屡次出现问题,市工商局将对其加大处罚力度,不排除对3家门店分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张水红)

  沃尔玛重庆3家超市曝假"绿色猪肉" 将双倍赔偿消费者

  普通冷鲜肉贴上“绿色食品”认证,就变成了“绿色猪肉”,身价也陡增了10元/公斤,重庆工商日前在沃尔玛3家超市中发现此类待售的“绿色猪肉”,沃尔玛方面昨天发声明表示道歉的同时称,公司开始对重庆沃尔玛进行整改,但对于假冒绿色猪肉为何能顺利上柜从而欺骗消费者,公司又是如何管理食品安全流程的问题,沃尔玛方面未回应。

  近日,重庆工商在沃尔玛重庆3家超市中发现待售的“绿色猪肉”。通过现场清点、调取查阅沃尔玛超市电子进销货记录,执法人员发现沃尔玛超市3家分店仅今年1月至8月间,涉嫌销售假冒“绿色食品”标志的猪肉达1178.99公斤。

  对于这一事件,沃尔玛方面昨天表示,公司将对消费者给予相当于售价双倍数额的赔偿;同时重庆沃尔玛推出了整改措施。

  尽管沃尔玛方面昨天表示北京门店没有与“涉假猪肉”相同品牌的产品出售,仍有消费者表示质疑。毕竟重庆店是因群众举报被工商部门发现造假后,沃尔玛才不得不道歉,包括北京在内的其他地区门店很难说不存在类似的问题。

  而对于假绿色猪肉为何能轻松地上柜销售,沃尔玛方面没有任何回复。
  (来源:京华时报   胡笑红)

  沃尔玛再陷"标签门" 散装食品包装日期设"陷阱" 
 
  “板鸭门”、“绿色猪肉门”,沃尔玛超市再陷“标签门”!今天下午,重庆市工商局向媒体通报,在本月两次突击检查中,发现沃尔玛超市九龙广场分店,部分散装食品袋上仅标注包装日期,而不是应有的生产日期;而部分标有生产日期的标签,也与实际情况不符。此举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散装袋标签上是生产日期?错,那是包装日期

  牛肉干、麻辣锅巴等零食是不少市民的“心头好”,而临近中秋国庆,各大超市里,此类散装零食的销量也非常好。可就在本月2日,重庆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沃尔玛超市九龙广场分店进行突击检查时,在这小小的散装食品上发现了大问题。

  检查中发现,该店销售的牛浪汉散装小袋牛肉、长富卤制牛肉干等14种散装食品的部分包装袋标签上,并未按照相应规定标出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情况,取而代之的却是一个“包装日期”。

  经调查,这所谓的“包装日期”是指超市进货后,将这些散装食品重新装包的日子。而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其中最离谱的一袋食品,“包装日期”竟然是在进货后一个多月。

  “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如果误以为这是生产日期,那么买回家后放置一段时间,极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上过期食品。”

  标签生产日期或不真实 已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

  不仅如此,本月7日,工商执法人员再次“突击”该店,发现该店销售的袋装麻辣锅巴、散炒豌豆、优质香酥胡豆三类散装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和店内进货记录不一致。也就是说,在这些散装食品包装袋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有可能并不准确。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这两个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仍在继续调查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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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龙网  庞可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