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生产日期为2011年2月18日的速冻汤圆,被擦去日期后重新打上“2011年6月8日”的标记上架销售;生产日期为2011年1月1日的冰冻青豆虾仁被打上“2011年6月19日”的标记后上架销售。
8月29日,在市民黄先生举报下,记者在家乐福超市芙蓉广场店、韶山南路店,沃尔玛超市黄兴路店、雨花亭店分别发现上述两种篡改了生产日期的产品正在销售。记者随后将购买的两种食品送往工商部门举报,目前长沙市芙蓉区工商局和雨花区砂子塘工商所已经受理。
在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空前关注的大背景下,作为国际连锁超市巨头的家乐福和沃尔玛再次被推到了公众质疑的风口浪尖。
生产日期被延后了半年
8月29日上午,记者接到长沙市民黄平国先生举报,称家乐福、沃尔玛超市所销售的冷冻类食品中,发现有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随后,记者随同黄先生一同来到家乐福超市芙蓉广场店。
在冷冻食品专柜,记者发现一款杭州萧山新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25kg装宁波汤圆,生产日期为2011年6月8日,保质期为零下18度下保存12个月,但是,食品包装袋封口处还有一行钢印日期,墨迹已经被擦去,仔细查看下,仍然可看出日期为“2011年2月18日”。
在另一冰柜处,记者又发现一款安徽美特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00g装青豆虾仁,标记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6月19日,但是在该日期旁边却有一行很浅的钢印,细看可辨认出字迹为“2011年1月1日”,显然是原始生产日期,但是黑色墨迹已经被擦掉。该款产品的生产日期被延后竟达半年之久。
记者购买两包产品后又赶往沃尔玛超市黄兴路店和雨花亭店,在两家超市的冰冻食品区记者均发现有篡改了日期的杭州萧山新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宁波汤圆销售,但另一款青豆虾仁却未发现。而在家乐福韶山南路店,记者发现两款食品均有销售。
黄先生表示,自己对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关注,购买食品的时候较为注意生产日期,所以才发现了其中猫腻。
工商部门已经立案调查
8月29日下午,记者随同黄先生带着在沃尔玛超市雨花亭店购买的宁波汤圆来到雨花区砂子塘工商所举报,工商所工作人员随即来到沃尔玛超市,责令超市方将在售该款产品全部下架。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将产品下架只是初步措施,接下来还会对相关超市进行处罚。
记者发稿时接到黄先生来电,称雨花亭工商所已经对家乐福超市韶山南路店销售两种篡改日期产品正式立案调查,近日将公布处理结果。 (法制周报 记者骆昌红)
武汉沃尔玛涉嫌价格欺诈遭投诉
消费者在沃尔玛购物, 商品价签标1.9元,出门结账却收3.6元,沃尔玛向顾客退货并道歉,却拒不承认自身过错。
8月23日晚,家住江岸区的高女士在菱角湖沃尔玛购物,她从货架上选购了两碗标价1.9元的米酒。出门结账时,高女士发现两碗米酒均收了3.6元。收银员到货架查看,核对货号后,才发现1.9元价签标注的是放在较远处的小容量杯装米酒,而3.6元是较大容量碗装米酒的价格,货架上没有这款商品的标价签。
该区域一男性工作人员说,这两碗米酒是从仓库找出来的最后两个,因此没打价签。
高女士认为,同一个品牌的米酒,价高的没价签,和价低的放在一起,此行为涉嫌价格欺诈。但超市方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高女士于8月29日向江岸区消协投诉。
江岸区消协认为,产品摆放不合理造成消费者误认,其行为涉嫌价格欺诈。江岸消协已通知沃尔玛澄清事实并向消费者诚恳道歉,与消费者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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