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家乐福超市的招牌上有个错别字。”昨日,汉口的张大爷来电反映,家乐福的“家”字少了一撇?
张大爷说,他退休前是老师,对错别字十分敏感。前天,他去逛超市时,发现家乐福店面招牌上“家”字写错了,小学生都知道,“家”的左下方有3撇,这家店招牌上只有两撇,这样容易误导小孩子。
记者昨向家乐福超市咨询,客服人员解释,他们全国各个店都是这样,这只是个文字的图形化,是商标设计中广泛采用的艺术手段,且得到国家商标总局的认可与注册,不属于不规范字或错别字。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乐福申请商标的时间在此之前,并没有相应法律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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