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奥园地产8月9日刊发公告表示,8月8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澳门分行,就2010年6月27日的5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订立贷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据此,贷款人同意向公司额外售出4.9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作再融资用途。
根据补充协议,奥园地产须按固定利率偿还新贷款,及于新贷款提款日期后3个月起每季结束后按一年365天的基准向贷款人支付。
补充协议项下全部未偿还款项及应计利息的到期日将为新贷款的首个提款日期起计满三年半当日,且不迟于2015年6月28日。
公告显示,贷款未全部偿还期间,郭氏家族必须将作为单一大股东实益拥有奥园地产公司,及奥园地产应在任何时候均受控于郭氏家族;郭梓文先生将继续作为公司董事会主席行事;Ace Rise Profits Limited将不会为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利益对其于本公司持有的任何股权作出质押或抵押(惟于贷款协议订立日期前已对股权作出的质押或抵押除外)。
而于本公布日期,Ace Rise Profits Limited持有奥园地产1,154,325,000股股份(约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4.18%),而该公司的受益人为郭梓文先生及江敏儿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