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昨天,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关于蓝月亮的起诉状。“经检测蓝月亮亮白增艳洗衣液含有致癌物质荧光增白剂。”该案代理人、被称为“打假第一人”的王海告诉记者。
然而,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岗对记者表示,行业标准允许在洗涤剂中添加两类荧光增白剂,而且在国际上,日本、美国和欧盟等都允许在衣物洗涤剂中使用。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对此发表的特别说明也表示,行业标准所规定使用的荧光增白剂安全可靠,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今年6月10日,原告叶先生在广州购得蓝月亮深层洁净护理洗衣液两袋,但在使用完一包当日所购洗衣液后,叶先生手臂于近日出现轻微红肿发痒等不适症状。停用该产品后,上述症状消失。叶先生怀疑,出现这种症状或许跟自己所使用的洗衣液有关系。在查阅相关资料后,他得知,洗衣粉、洗衣液等洗涤日用化工用品均有可能含有荧光增白剂。
“我是受到产品包装上 亮白增艳技术 、 中性配方,护衣护色,护手护肤;不含磷、铝,安全环保 等广告语所吸引,才购买该洗衣液的。”叶先生说。
叶先生认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将荧光增白剂定性为化学毒物。而南宁市卫生监督所2007年第七号卫生警示介绍,荧光增白剂是一种多环苯丙恶唑类化学物质,已被证实含有致癌作用。在他看来,产品已被证实含有致癌物质荧光增白剂成分,属于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违法产品,但其包装上并无任何荧光增白剂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警示标志或者警示说明,是违法行为。
昨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蓝月亮:国家允许使用
“关于荧光增白剂在洗涤剂中的使用,国家有相关的行业标准,是允许使用的。而且在国际上,日本、美国和欧盟等国家都允许在衣物洗涤剂中使用,目前国内的洗衣粉、洗衣液均广泛使用标准规定的两类荧光增白剂。”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岗对记者说。
记者查询到,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QB/T 2953-2008 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行业标准规定,衣物洗涤剂中可以使用荧光增白剂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和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类。该标准由发改委于2008年3月12日发布。
不过,王海指出,荧光增白剂的主要用途是染料,并非洗涤衣物时去污必需的有效成分,相反因其附着力强而无法去除。对此邓岗却表示,之所以要在洗涤剂中添加荧光增白剂,主要是可以起到增白的效果。
邓岗指出,公司还将蓝月亮洗衣液(亮白增艳)的产品送到了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记者在检测报告中看到,该检测的检验项目是一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对新西兰家兔的一次完整皮肤刺激属无刺激性。
对此,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还于6月20日发表了关于衣物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特别说明。该协会指出,国际国内大量的研究权威报告证明,《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行业标准所规定使用的荧光增白剂安全可靠,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可以改善和提高洗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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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早已代理同类起诉
北京的王峰是一名蓝月亮洗衣液的消费者,有一次他的小孩穿着使用蓝月亮洗衣液手洗的衣物时啼哭不止,他怀疑孩子啼哭可能是由于衣服上的洗衣液残留刺激所导致的。
今年3月3日,王峰将购买的蓝月亮洗衣液(深层洁净亮白增艳包装和深层洁净包装),送到了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发现洗衣液中含有荧光增白剂。王海向记者提供了上述检测报告(影印件),在报告检测结果一栏中,显示检测出荧光增白剂。
王海表示,荧光增白剂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定性的化学毒物,是一种致癌物质。“然而,蓝月亮洗衣液的外包装并没有标注警示信息,相反除了 安全环保 外还明确说明 婴幼儿衣物、内衣同样适用 ,是一种虚假宣传行为。”王海表示。为此,王海成为王峰的代理人,将蓝月亮及其代言人杨澜等起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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