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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商网讯:哈药总厂和哈尔滨市环保局今天向媒体通报了哈药总厂排放整改情况。哈药总厂称,治污整改效果逐步显现,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人民网6月17日)

  从6月5日即世界环境日新华网报道《哈药总厂污染调查:居民夏天戴口罩忍臭十多年》这天算起,至今才12天。如果从6月8日报道哈药总厂哀叹没钱治污被曝光“广告投入是环保27倍”,以及“环保部门已经严令哈药总厂对产品进行停产或减产,通过这种方式,降低排出废水的污染浓度”,至今10天还不到。这么短的时间内,哈药总厂便做到“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为什么过去十年没有达标?究竟是什么表层原因和深层原因以及方方面面的原因,导致哈药总厂10天能做到的事情,10年都没有做到?

  其次,即使现在,哈药总厂废水、废气排放,真的如己所称“已初步达标”?哈药总厂和哈尔滨市环保局一起举行媒体通报会,为什么是哈药总厂自称“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而不是哈尔滨市环保局来通报“哈药总厂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废水、废气排放是否达标,是哈药总厂,还是哈尔滨市环保局,更有发言权?是哈药总厂的自称,还是哈尔滨市环保局的通报,更加具有权威性、更能维护社会公信力的稳定?这种主角的“错置”,是散淡而习惯的程序疏忽,还是微妙且精明的技术处理?

  报道说,哈尔滨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欲非在会上表示,经监测,自6月14日开始,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已经降至500mg/L以下,达到与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人们不禁要问,哈药总厂的污染元素一共有多少?难道只有“化学需氧量”一个指标吗?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降下来,就算哈药“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再者,化学需氧量500mg/L以下的排放指标,究竟是国家强制标准,还是“与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哈药厂的污废处理,是应当执行国家强制标准,还是就该执行与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标准?

  提到这个问题,是人们很难想象,如果哈药总厂与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排污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标准的话,这是合法的行为,这是不受上级领导暗示甚至胁迫的行为,这是没有猫腻交易的非寻租行为。再看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领导先后做出的批示,有整改、处罚、问责、处理等,就是没有赔偿要求。哈药厂周边百姓受苦受害10余年,就这样屁股一拍不了了之?哈尔滨市民刘珉、刘璋被“臭了十年”,起诉书2007年10月交到南岗区法院,7个月后才立案,两年后才开庭,至今一审未宣判,这样的马拉松法庭,永远当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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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新闻网  柏文学 责编:寄瑶